第七十二章 影視改編[第1頁/共3頁]
至於這本書,是“佚名”送給大魔王的,在中文收集合,佚名是這本書的作者,還是《送彆》、《娘子》的作曲。
她熟諳李魚還是在版權貿易上,當時李魚的歌很火,韓國有一名歌手翻唱她的歌火了,然後不管女團,還是solo歌手都成心買她的版權改編和翻唱,安迪作為李魚的代理人,很好的完成了這些事情,乃至還把版權賣到了日娛,由此博得了李魚信賴,成為公司專門為李魚辦事的版權代理人。隻可惜在李魚退隱後,她們之間的聯絡就斷了。
她上一份事情就是傾銷一本韓漫版權。
她曉得這是本身的專業,當然,最關頭的是《查令十字街84號》這本書,為她博得了尊敬。這讓她再次熟諳到,唯有手裡有東西,說話才硬氣,才氣獲得彆人的尊敬。
安迪不是來打臉的,是來做買賣的,她現在代表的是李魚,要做的是為客戶爭奪最大的好處,這是她的職業素養,不能讓任何東西所擺佈。
經理不在乎。
隻是條約還得讓李魚過目。
安迪對CBP電影公司並不陌生,她前兩天剛來過。
江陽他們回到京都的時候已經半夜了。
版權經理接著說到了她推的那本韓漫版權,他們之所不買,在於那部韓漫有著深切的南朝文明基因,目前市場不太看好,如果將來有竄改的話,他們能夠再談。
兩天前,她在CBP電影公司,聽到版權經理“sorry”時,他唇邊的番茄醬還曆曆在目。
霞姐開車把他們送回家,他們略微洗漱一番後就睡了。
不等他指責助理,助理附耳說了幾句話。
她向各大影視公司和出版公司都保舉了這本漫畫,答案都是否定的。
她冇等放工,就去樓下書店買了這本書,很薄的一本書,她在睡覺前把整本書看完了。
她本應當為如許的傲慢支出代價,並警告本身不要再犯。但是,誰能想到,幾年前結下的善緣,竟然在不經意間開出了善果,這版權竟然由她來代理了。
金髮大波助理驚奇,“不成能。”
但在大洋此岸加州的安迪,才方纔趕到CBP電影公司,這家公司電影公司汗青悠長,建立於20世紀初,現在也是一流的影視公司。
幸虧她懂中文,要不然也不能代表公司跟李魚合作。
陳姐已經在郵件上跟CBP電影公司相同過了,商定好明天談。
就在安迪事情不力懊喪時,她接到了陳姐的電話。
“《查令十字街84號》?”
在出門後,安迪從包裡拿出那本明天買的《查令十字街84號》。
掛了電話今後,安迪嘀咕一番,她聽過這本書,這本書近段時候很火,各大媒體幾次提及,作為一個版權貿易代理商,她也存眷過這本書,在曉得這本書是一本手劄體小說後就冇再放心上了,這類小說冇有太大的影視改編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