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審訊董春華(2)[第1頁/共1頁]
“記及時候,200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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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桌前麵,以譚秋秋為主,楊東和陸亦可則是一左一右。
譚秋秋翻開法律灌音筆和法律記錄儀,然後說道:“吉江省紀委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一辦案組,遵循紀委事情法度,審判董春華案件本人。”
《殘局停職?我轉投市紀委調查組》第425章 審判董春華(2) 正在手打中,請稍等半晌,
106房間內,董春華坐在床上,一點都冇有低頭沮喪的模樣,反而挺胸昂首,一臉我冇罪的硬氣樣。
“記錄人,譚秋秋,楊東,陸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