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過於保守的日本人[第1頁/共3頁]
更何況直屬窺伺旅設備的這類短的多,又冇法拚刺刀的主動步槍?這支槍在日軍高層的眼中,除了射速快、精度還算能夠以外,就冇有任何的有點。開打趣,不能拚刺刀的步槍還叫做步槍嗎?隻要高射速又有甚麼用?
高層以為射速比不過,那完整能夠和他們拚刺刀,比遠射精度嗎。四百米以內壓抑不住,能夠操縱日軍遍及射擊技術精美的特性,從四百米以外以切確射擊壓抑住他們嗎。實在不可,可覺得一線作戰軍隊增加一部分偷襲步槍的體例,帝國又不是冇有偷襲步槍。
因為日軍的作戰參謀以為,這些兵器的確有必然的感化和能力,也很簡便。但是在發射的時候會有火光,這會透露本身軍隊的行跡。以是雖說日軍仿造了一部分無後坐力炮,配發給各地的日軍。但日軍組建的特種軍隊,設備的還是日軍製式輕兵器。
對於日軍學習特種作戰戰術,以及為本身特種軍隊裝備兵器設備這一點上,雖說有必然的弊端,在輕兵器上,日軍還是冇有少折騰。用後代的話來講,雖說終究失利了,但畢竟曾經儘力過。
前期不換是因為對於日軍大本營來講,隻要不能利用本身製式彈藥的輕兵器,不管機能再良好,他們也不會設備的。而依托射速而不是射擊精度壓抑敵軍,也是相稱的光榮的。哪怕是上麵的軍隊虧損不小,他們也一樣不會竄改本身的觀點。
操縱淺顯步槍便能夠改進的偷襲步槍製造,可比出產主動步槍輕易的多了,在本錢上也合算的多。以日軍的單兵本質,多量量培養能夠四百米外切確射擊的戰地偷襲手,還是很輕鬆的。
除了少量的手槍和輕兵器以外,日軍在疆場上緝獲的少量抗聯六零迫擊炮和火箭筒、無後坐力炮等仿造品,也冇有裝備給這些軍隊。而甘願讓這支軍隊去扛著九二重機槍和九二步兵炮,去履行這類作戰任務。
特彆是奉天兵工廠,這個承擔了幾近全部侵華日軍輕兵器彈藥供應,日軍近一半輕兵器出產的兵工廠。固然被搬走了三分之一的機器設備,特彆是新式的機器設備,被一掃而光。幾近統統的諳練工人和技術職員,也一掃而光的全數被帶走。
相稱一部分的工廠,日本人限定與財力與設備製造和彌補才氣,以及戰線的竄改,直到戰役結束也冇有能夠規複。但是對於能規複的,日本人投入了幾近是猖獗的規複手腕。在短時候以內,大部分都規複了出產。
對半主動步槍都是這個態度,對於更加華侈槍彈的全主動步槍,日本人更加不會仿造。除了射程比較近,以及射速快、有些華侈彈藥兩個日軍眼中的缺點以外,其他的不管是精度還是必然的拚刺才氣,都合適日軍標準的抗聯製式四零式步槍,日本人都固執的回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