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征兵令(求推薦票)[第1頁/共3頁]
軍隊必須緊緊把握在皇上手裡,軍隊就是皇上的屠刀,而錦衣衛就是鷹眼,目及之處,屠刀所至,必將統統不臣斬於馬下。
很較著,新征召兵士的是參照遼東兵的月餉裝備的,隻不過劉鴻漸的萬歲山千戶所作為天子親軍,餉銀略高一些。
拋建國仇不講,這些落空父輩的小子們定然是對匪軍、對滿清有些深深仇恨的,對大明必定忠心,所謂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其心可用是為其一。
貴爵將相寧有種乎?
劉鴻漸把事兒辦完,也終究騎上了馬回家,想這一天整的,又是跪,又是坐的,苦口婆心折騰一天,為誰辛苦為誰忙?
固然目前五軍都督府已經落空了參政、議政之權,但從五軍都督府裡隨便拉出來一個帶領都或是國公、或是侯爵。
“皇上,或許另有折中的體例,既能讓朝廷征到充足的兵,也能穩住大明的勳貴們!”
即便是伯爵,在明朝也是超品的存在,更何況五軍都督府裡的各位擺佈都督也是正一品的大員,而讓一個正二品的兵部尚書去搞事兒,想來也真是難為李老頭了。
原有的軍戶不動,然後把軍餉開的高高的,做好監察足額發放,想必連飯都冇得吃的百姓們參軍的主動性會大大進步。
這該死的世襲製!一樣身為世襲伯爵的劉鴻漸暗罵道。
遼東兵之以是能打,起首是因為遼東人悍勇,並且朝廷也捨得給銀子,關寧錦防地的締造者孫承宗,哦,也就是劉鴻漸老丈人的爹,曾擔負天啟天子的教員。
大明崇禎崇禎十七年四月二十八。”
隨即大手一揮,征兵十萬,就這麼辦!
另一封征兵檄文天然是萬歲山千戶所的,因為是從原有軍戶中征召,為了增加軍戶們的主動性,除卻免除賦稅外,統統兵士月餉更是高達一兩四錢。
良好的馬匹大多是從蒙古販子手中經宣府大同或者河西采辦,一匹十五兩,大抵能用三四年,折損率極高。
“天下傾頹,江河淪喪,外有蠻夷虎視眈眈,內有流寇苛虐百姓,為天下百姓念,奉聖諭,特公佈大明征兵詔令,征兵十萬,詔令以下:
商討完一些詳細的細節後,李邦華就迫不及待的命人備嬌直奔中軍都督府。
與子共伍,保家衛國!六合昭昭,佑我大明!
兵源原戶籍需自北直隸以及山東、河南境內,春秋十六以上,三十以下止;
明朝末年,能與滿清硬剛的除了天雄軍、洪兵、秦兵外,就剩下鎮守山海關的遼東兵了,而前者投降的投降,全軍淹冇的全軍淹冇。
誰知剛到家中屁股還冇坐熱,一個兵部官員模樣的人就氣喘籲籲的找到了劉家。
新征的兵士也必須由兵部老李保舉靠得住的將官練習,製止被那些早已落空祖上善戰基因的勳貴們異化。
再者劉鴻漸對本身的第一支力量等候甚高,不但要練習他們利用AKM上陣殺敵,還要教他們讀書識字,教他們先進的思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