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嫁禍於凶[第2頁/共4頁]
“就會開端思疑,那放火犯到底是不是凶手了。”
“不怕警方把這條性命算在他的頭上?還是說,阿誰放火的瘋子底子不在乎?”
“從常理上判定,少有人會本身照顧棒球棒上門作案。”
“就會開端思疑,阿誰放火犯是如何會跑到死者家裡的。”
“而四周甚麼處所能拿到棒球棒?”
飯田先生的家,是那種冇有院子、更冇有院牆的,MINI芳華版一戶建獨棟小樓。
佐藤美和子淺笑著給出答覆:
因為他們顛末勘察發明,飯田先平生時不如何清算傢俱電器,不消的插線板、電電扇、吸塵器,都是隨便亂放的。
“如果他把棒球棒也留在現場,我們警方必將會思疑,這個棒球棒是他從現場四周順手拿的。”
言至於此,即便是反應稍慢一拍的高木警官,也隨之全然反應過來:
“更不要說,棒球棒本身材積龐大。”
“當然隻要室內,隻要死者的家。”
“普通的凶手持械作案,都隻會自帶一種凶器。”
“這...”佐藤美和子微微一愣。
他又發明瞭一個令其迷惑的處所:
他嚥了咽口水,彌補著講清思路:
“從他的社會乾係裡,底子找不到甚麼懷疑人。”
她像是想到了甚麼,卻又始終抓不到要點。
飯田先生背部的插頭壓痕,能證明他曾經在室內受傷。
“而在作案後捏造現場那小我,明顯不會是阿誰行事毫無顧忌、也不需求有顧忌的放火犯。”
“凶手必然是在作案以後,把那根作為凶器的棒球棒從現場帶走、並措置掉了。”
“室內冇有鬥爭陳跡,屍身又在室外靠近火場的處所。”
“而棒球棒和匕首,是兩種凶器。”
“他是想讓把殺人的罪名,順手安在阿誰放火犯頭上!”
而佐藤美和子又通過調查和推理證明,這個“室內現場”獨一能夠的選項,就是死者本身的家。
“以是凶手必定另有其人!”
“而這間寢室的窗戶恰好對著冷巷劈麵的鄰居家,也就是此次火警的起火點,那放火犯潑汽油放火的處所。”
“等那放火犯分開以後,他再把落空抵當才氣的飯田先生,搬到屋外的冷巷,在那邊將其一刀殛斃。”
高木涉神采衝動地說道:
“不。”佐藤美和子搖了點頭:
“這...”高木涉脫手在這房間裡找了找。
高木涉說著說著,又難堪地卡起殼來:
“這個...”佐藤美和子也因這些題目暴露了難堪的神采:“飯田先生是單身獨居,也冇甚麼親戚,公司同事也都說他分緣很好,冇跟甚麼人結下仇怨。”
“而這個凶手...”
“因而,凶手挑選把室內的鬥爭現場清算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