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不起眼的凶器[第1頁/共4頁]
“以是,為了保險起見,我們必須得考慮:”
“而死者頭臉部多處毀傷,毀傷處多為純真性表皮剝落、皮膚出血。”
“這就申明――”
“因為明麵上冇有殺人動機,以是如月峰水身上就算有懷疑,這懷疑也得大打扣頭。”
那麼,題目來了:
“以是大木議員即便看到了這根‘木棍’,內心也不會起狐疑。”
林新一指著大木議員頭臉部傷口的照片,彌補道:
林新一的提示,讓他刹時想通了統統:
“這些毀傷看似嚴峻,卻並未傷及骨質,隻是些大要的皮肉傷。”
“凶手用的第二種凶器,是他平時就隨身照顧的柺杖。”
這讓人如何查動機?
“即便他抱著殺心儘力用木棍擊打死者頭部,也冇能傷到死者的顱骨。”
“冇有人會對一個拄柺杖的老頭起狐疑。”
“這...”降穀零嘴角暴露笑容:“我明白了。”
那就隻能申明...
“他的力量很小。”
“大木議員既然看到了這根能夠充作凶器的木棍,那他為甚麼會冇有生出防備之心,讓凶手偷襲到手呢?”
“案發明場是大木議員住的豪華旅店包間。”
“但我另有一個證據:”
“匕首能完美地藏在懷裡,但那根頎長的木棍可不可。”
“這莫非不會被大木議員看到嗎?”
“但是...”
“大木議員在那一刀偷襲之下身受重傷,卻還能與凶手膠葛鬥爭好幾分鐘。”
案發當晚,雙塔摩天大樓的旅店還冇開業。
隻要如月峰水是個走路都得拄柺杖的60歲老頭,合適“體能低下”的特性。
凶手起手就背刺勝利,卻還能被重傷的大木議員拖著墮入膠葛鬥爭。
“凶手除了一開端偷襲用的匕首,厥後膠葛鬥爭時,又用上了木質的棍棒。”
前次阿誰澤木公允,隻是因為一個和他八竿子打不著的土大款花本身的錢糟蹋了本身的寶貴葡萄酒,就突然化身自爆卡車,炸了一幢水水晶大樓。
“這位如月峰水老先生的身份,僅僅是常磐董事長的古畫教員。”
“出血相對輕微,邊界不甚較著。”
“如果呈現第二種兵器,就常常是凶手從案發明場拿的。”
林新一微微一頓,語氣嚴厲地誇大道:
“死者左顳部有12cm x 2cm的中空性皮下出血。”
誰如果能瞭解這類動機,離精力病院的床位也就不遠了。
“可如果是因為這個啟事...”
林新一發表了答案:
“在這類初級旅店房間裡,如何會呈現這麼一根法則、頎長、大要光滑的圓柱木棍呢?”
還拄著一根健壯頎長的木柺杖。
而凶手當時是來殺人的,他必定不會部下包涵。
因為這個天下上部分凶手的殺人動機,實在是有些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