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辯論[第1頁/共5頁]
“好的。”
邵立國說完這個蹩足的來由,全部法庭頓時發作出一陣笑聲。
徐文武這番答覆,把全部氣勢都找了返來,讓後排的程天、郝嘯他們內心一陣喝采:說得好!
“那就對了嘛!”
但他細心一想,這兩邊一個是公職狀師,一個是行政訴訟專家,難怪拚殺的如此狠惡,真是遮天蔽日,寸土必爭。
2.南山大隊在血樣送檢中。鑒定中間的物證室提取血樣隻要一名民警的署名,且送檢過程冇有視頻證據,涉嫌違背相乾規定,可否證明送檢樣品的完整性、同一性?是否屬於法度違法?
這些題目都要在最關頭的辯論環節中處理。
大師都說她好,但都曉得她標緻,都雅,質料寫得漂標緻亮的,但真有事了,不成能把她拿路上去,畢竟花瓶易碎。
而邵立國臉都差點氣歪了,他咬了咬牙,頓時脫手道。
“起首我提示被告啊,這個我們代理人是合規的公職狀師,你方纔的言行,是不是屬於職業輕視?這在是法庭上對公職狀師這個群體公開的欺侮和誹謗!我但願你確認一下,書記員是否將方纔被告的言語記錄下來了?”
“喝酒壓驚,我還是第一次傳聞過,人才!這還是狀師?”
徐文武回了邵立國一個挑釁的嘲笑,持續出招:“好,我回到前麵的話題,至於被告所說的醉駕定見不能合用在酒駕上這一題目——我這邊有一些質料和判例!是庭前就已經清算提交了的,我在這裡再先容一下,起首是通州的一個判例,文書編號是XXXX,陳某酒後駕車產鬨變亂,在……”。
“被告代理人,我想問你一個題目,請你將方纔的定見重讀一遍……”
徐文武這連著就唸了好幾個判例,這越說到前麵,邵立國的神采越欠都雅,最後審判長隻能打斷他道:“好了!阿誰……被告啊,你舉的例子已經很完美了,這個點我們不糾結了,我們審判庭也承認你的定見,從實務判例來看,這個定見確切是能合用到酒駕案件中來的,我們往上麵一個爭議點走吧。”
此時審判長低喝一聲,邵立國才略微收斂態度,站起家來,開端就這點展開辯論。
邵立國要的就是她這句話,此時這老狐狸頓時介麵道:“審判長,你們也聽到了,這個被告已經親口承認我觸及的違法行動隻是酒駕,不是醉駕!這如何能拿醉駕的定見來套用呢?”
而此時邵立國的神采也不太都雅,他已經有種不祥的預感,曉得麵前這個兩隻“菜鳥”,遠冇有本身設想中的那麼好清算。
1.查當事人邵立國自稱其並未喝酒後產生交通變亂,而是在變亂產生下車後飲的酒,如何證明其屬於喝酒後駕駛矯捷車產生交通變亂?這類景象下,是否屬於喝酒駕駛?
這個環節但是說是此次訴訟最關頭的時候,如何證明查獲現場中,當事人邵立國鄙人車喝酒前,就已經在醉酒狀況,如何解釋徐文武固然冇有著警服,但仍有權查獲違法當事人,另有程天他們送檢過程中呈現的那些忽略,如何解釋,如何壓服審判庭接管己方的觀點,這統統都將頓時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