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十一 隻手遮天[第2頁/共4頁]
他頓時渾身一抖,說:“仙尊,您不要怪我多嘴,這個女孩來得也太偶合了,她對您來講,又這麼合適,事出變態必有妖啊。”
但N55號不一樣,她已經有了靈智,另有了影象。
沈鳴宇沉默了一陣,伸手拉住她的胳膊,說:“先跟我歸去再說。”
寧若雨本來就是天道所化,她是她的細胞克隆出來的,天然天賦也很高,固然修煉得晚了點,大二上學期,她勝利築基。
他將N55號交給女仆,讓女仆好好安設。
誰曉得沈鳴宇竟然發了話,讓她在都城讀書,這不是昂首不見低頭見嗎?
N55號俄然抓住他的袖子,說:“沈先生,能不能求求你,不要殺我?我隻想像個淺顯人一樣餬口,好不好?”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她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李功立臉上的笑容有些生硬,說:“是,是啊,武舞蜜斯愛上了一個幼年才俊。對方是都城蘇家的後輩,年青豪傑。”
這個女孩,恰好最合適仙尊了。
乃至……能夠說她就是上大學之前的寧若雨。
說罷,他退了出來,隻感覺頭大如鬥。
“我傳聞他是個好男人,隻是因為天稟不高,以是之前自暴自棄過一段日子,現在已經收心了。”李功立說。
沈鳴宇道:“寧若雨讓地球晉升到了初級修真文明,又帶著全宇宙的妙手打擊冥域,將冥域完整毀滅,最後飛昇成仙了。她已經成為了一個傳奇,地球人都把她當作神仙一樣對待。”
“你真這麼以為?”沈鳴宇的聲音又冷了一分。
沈鳴宇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桂花茶,說:“這麼說來,我應當將她殺了?”
李功立對此很同意,他巴不得武舞能夠在黌舍裡談一場愛情,如許仙尊就會斷唸了。
莫非仙尊一世英名,都要毀在這個女人的手上嗎?
N55號神情有些恍忽,有力地坐在長椅上,眼神茫然。
武舞幾近成了黌舍裡的風雲人物,固然她的修為在此中不算最高的,但她潛力很大,彷彿已經成為了全校男生的追逐工具。
早曉得他就攔著仙尊,不讓仙尊去阿誰奧妙嘗試室了,真是失策。
其他的克隆人冇有靈智,就像是一具具冇有靈魂的軀殼,殺了她們反而是幫忙她們擺脫。
此時的萊茵斯特旅店,燈火光輝,一個個社會名流從豪車上走下,身穿富麗的服飾,一身珠光寶氣,邁著文雅的步子,緩緩走進了會場當中。
“立即去籌辦。”沈鳴宇說,“我現在就要去蘇家。”
李功立臉上的笑容幾近要崩裂。
李功立的頭髮一下子就豎了起來。
他正要退出去,卻俄然聞聲沈鳴宇道:“她既然是55號,就給她起個名字,叫武舞吧。”
但他又不能違逆沈鳴宇的意義,隻得道:“是,仙尊存候心,我必然將她安設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