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紐約街球】[第1頁/共4頁]
50年前,冇有改革過的這座公園是一個龐大的渣滓場,風一吹,四周的住民都能夠聞到漂泊渣滓的惡臭。1965年,紐約公園市政處的主任洛克,把他醉心好久的街頭籃球聯賽搬到這塊公園的露天園地,固然顛末一番改革,但四周仍然是燒燬的修建物,球場是用瀝青鋪成的,如果碰撞中重重跌倒,有能夠留下一片血跡。這裡厥後成了街頭小子們尋求自在胡想的天國,洛克公園也由紐約最好的街頭籃球地點、全美街籃的聖殿,天下街籃麥加。NBA的球員喜幸虧他們賽季結束的時候到這裡打球,已經不是一個奧妙,這乃至成為一種傳統。70年代,洛克公園逐步成為全美街籃最著名的處所,很多頂級職業球員,此中包含維爾特?張伯倫、耐特?阿查巴德、康尼?霍金斯、賈巴爾等,都來到這裡和紐約街頭最巨大的運動員過招。除了洛克公園,周軒還籌算去“kingdo公園”,和街球妙手們都過一下招。紐約人都曉得,現在的洛克公園已經不複當年,取而代之的就是kingdome,1984年景立,2005年insidehoop評比了紐約十大街球聯賽,kingdome的職位就已經超越了當年紅極一時的洛克公園,而那年排名第一的則是Dyckman公園。
“我比你早來一週,學了很多東西,想和你打打看有冇有進步,冇彆的意義。我叫瑪雅?摩爾,很歡暢熟諳你。”
記者說:“他們都等候你的表示,想要和你打的人很多,我不曉得你想要應戰誰呢?”這個題目是給周軒下套,在紐約,話不能胡說,街頭場是個臥虎藏龍的處所。汗青上,J博士曾經到這裡單挑喬?霍蒙德,他們隻打了半場鬥牛,但霍蒙德在J博士麵前一人狂砍50分。1971年,NBA總冠軍洛杉磯湖人的張伯倫、韋斯特和貝勒也連續來到這裡打球,但冇有人從外號“摧毀者”的霍蒙德身上討到任何便宜。而霍蒙德冇有在任何大學或者高中聯賽打過一分鐘的比賽。
周軒拿過麥克風,站上了一個鐵架子,看著四周的球迷和球員,大聲說:“我來紐約不是為了打敗誰,也不在乎勝負,隻是以籃球會友。在這裡,我不是甚麼明星,隻是個純真的籃球愛好者!喜好籃球,就來和我參議吧。”
冇等小喬丹到來,周軒在選秀大會後第二天下午就跟米切爾去了洛克公園。周軒是為了熬煉來的,是以讓米切爾提早兩天放出話去。紐約訊息都報導了這件事。稱“新秀總決賽MVP周軒要到紐約打街球,單挑街球強手,但願敵手越多越好。”很多街球迷看了訊息感覺周軒太狂了,之前冇有過打街球的記錄,竟然就想應戰街球妙手。作為總決賽MVP,他已經是個球星了,萬一輸了會很冇有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