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娛樂圈戲精附體[第1頁/共2頁]
“不打攪你了,我走啦田螺,今後偶然候來我家玩啊。”
一則,她的劍舞很不錯,非常之不錯,穿的那麼一身衣服特彆出塵若仙。
兩小我對視了一眼,都從對方眼裡看到了驚奇。
因而毫無不測,狂歌進了前三。
比起靠氣力,彷彿靠背景更能穩鐺鐺的上位。
龍飛鳳舞的大黑字寫在的紅色的皮草上麵,實在太奪目,也實在太高聳。
到了前三進級賽的賽場。
她穿了一身廣袖細腰的長袍,在高台上一邊舞劍,一邊吟誦了一首《將進酒》。
並且這個亮點非常奪目。
這個腦洞有點奧妙。
但瞅著大媽很歡暢,狂歌隻能陪笑。
七七:“有其母必有其子,看來紀仲的演技隻能算是遺傳,不算甚麼真本領。”
狂歌:“你喜好就好。”
狂歌這一次冇有跳舞唱歌。
逆襲的毫無啟事,讓大師非常不測。
狂歌:“大媽長得富態,比紀仲要都雅。”
上了車,還是七七又說:“夢夢姐,這要真是紀仲的親媽,你說會不會是他們母子給你下的套啊?不會要碰瓷你吧?”
狂歌身邊的七七驚奇道:“那輛,那輛不是紀仲的保母車嗎?”
這真是個令人堵塞的成果。
大媽上了中間的一輛車,車窗降下去,不斷朝狂歌揮手:“偶然候去我家啊田螺。”
堅硬的狂歌應當會帶給大師更多的討厭架空。
但是冇想到的是,在最新一期的調查中,狂歌的好感度幾近是直線式的飆升。
但狂歌就喜好七七這性子。
心頭忍不住地嘀咕著,本身親爸此次找的職業粉絲,也算是花了血本了。
關於狂歌的那些軟文上麵大部分留言都是喊他加油,而不是喊她滾蛋。
七七汗顏:“這個大媽該不會是紀仲的親戚吧?”
狂歌這個自帶女主光環的錦鯉固然讓女生們刺眼,可剩下四個女生,一個個都非常想和狂歌組隊。
二則,她唸詩的時候,那種豪情和飽滿的聲音,那種欣然的頓挫頓挫,被她歸納的入木非常。
瞧瞧這皮草這演技,一級棒。
張了張口,兩小我都說不出話。
五強結束後,又要停止封閉式的練習。
但是無數大師被看好的女孩都被刷下去了,隻要狂歌還在堅硬。
不得不說,狂歌這一彆出機杼還真媚諂了大眾。
狂歌一瞧車商標,還真是。
每一期的PK,無數人都在呼喊著,但願狂歌這個不會跳舞,不會唱歌,連一點才藝都冇有的傢夥被刷下去。
嘖嘖,這小女人,護短護的天怒人怨。
因為紀仲和狂歌之間的衝突,本來很喜好紀仲的七七,現在把紀仲視為第一等惡人!
以是這個一無是處的女人,總算另有那麼點可取之處。
她的字屬於狂草,都雅說不上,但是真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