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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回到家,讓兒子拜葉生為師,並讓好好服侍,遲早都和他住在一起。丁公子名叫再昌,當時十六歲,還不能寫文章。但是卻特彆聰明,文章看上兩三遍,就不會再健忘。過了一年,公子便能落筆成文。加上丁公的力量,因而他進了縣學成為秀才,葉生把本身疇昔考舉人的範文習作,全數抄下來教公子朗讀。成果鄉試出的七個題目,都在籌辦的習作中,無一脫漏,公子考了個第二名。

過了三四年的工夫,看看那四十千錢隻剩七百了。這天,奶孃正抱著孩子在一邊玩耍,王大司馬便叫過孩子來,對孩子說:“四十千快用完了,你該走了。”話剛說完,小孩的神采就變了,接著頭向後一仰就瞪了眼,摸了摸鼻子,已經冇氣了。因而就把剩下的錢買了治喪的物件,把小孩埋了。

新城王大司馬,家裡有管家仆人,非常富有。一天,他俄然夢見一小我出去對他說:“你欠我四十千錢,現在應當還我了。”他驚奇地扣問原因,那人也不答覆,徑直向裡屋走去。他一下子醒來,老婆恰好生了一個男孩。他曉得這孩子是來要宿世的帳的,就拿出四十千錢伶仃放在一個房間。凡是孩子的統統衣食、醫藥用度,都從這四十千裡開支。

新郎家中的客人,見新郎出去多時不返來,就到處找。新房裡隻要新娘子在等候,新郎卻不知到那裡去了。大師就四周查詢,一點動靜也冇有。公公、婆婆都哭得很悲傷,說是必死無疑。

朝天觀有一個羽士,喜好吐納神通。有一個老翁借住在他的觀中,正巧與他愛好不異,因而他倆便成了道友。住了幾年,每逢香火大會祭奠神靈的時候,老翁頭十天就走開;祭奠完了,他才返來。羽士思疑地問他,老翁說:“我們兩人已是莫逆之交,無妨與你實說。我是個狐,祭奠的時候,諸位神仙下界清理肮臟,我冇處去,隻好到彆處去藏身。”

羽士遵循老頭的話也搬到彆處去了。冇過量長時候,便產生甲申之變。

野狗

湖某冤魂到陰司中,狀告興於唐。閻王冇有當即拘拿興於唐,比及他官祿享儘,遲至三十年後才勾來陰司,兩人劈麵對證。興於唐因亂殺性命,被法托生為畜牲;考查湖某生前的行動,曾打過父母,罪過和興於唐均等,也罰作畜牲。湖某恐怕來世再遭報應,清求托生個大畜牲。閻王便判他托生為大狗,興於唐為小狗。大狗生在順天府的一個市場中。一天,大狗臥在街頭,有個南邊來客牽著一條金毛狗,隻要狐狸那樣大。大狗細心一看,恰是興於唐。內心輕視它小,一口咬住了它。冇想到小狗反咬莊了大狗的喉嚨,吊在大狗的脖子底下,像個鈴鐺一樣。大狗嗥叫著翻滾撲騰,市場上的人如何也分化不開,不一會,兩條狗都死了,又一塊到陰司打官司,各說各理。閻王說:“像如許冤冤相報,何時算了!現在我為你們和解。”因而判興於唐來世做湖某的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