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搶劫犯落網,我高興![第1頁/共1頁]
日前,一條訊息引得大師“普大喜奔”,啟事是“又一個”擄掠犯被抓了。報導說,11年前,23歲的廬江窮小子高某夥同彆人擄掠了2000元,火伴接踵入獄後,他卻幸運逃脫並憑著分贓所得的300元慢慢發財,身家千萬。
而先前火爆收集的,弄得大家皆知的石二群,傳聞16年前,5名犯法懷疑人持改裝的左輪手槍闖進鄭州市一儲備所內,開槍打傷保安和一名銀行櫃員後搶走208萬現金叛逃。讓人不測的是,正犯石二群16年間把擄掠分贓的100餘萬當作“第一桶金”,購買地盤搞起開辟,成為一名資產過億的地產販子。這16年裡,他不抽菸不喝酒,做慈悲,為人沉穩精乾,商界裡的人都愛和他打交道,成為小縣城“創業榜樣”,終被抓獲,鋃鐺入獄。
這就給人們一個錯覺:大凡發財致富的,恐怕都是擄掠犯。中國有句古語叫作“赤手起家”,讓人熱血。可縱觀那些所謂的“富人”,阿誰不是黑社會和強權勢力,阿誰不是靠黑手和擄掠起的家?是的,他們不去攔路擄掠,不搶髮廊女,能夠搶銀行、搶國企、搶病院、搶黌舍、搶股市,無所不搶。擄掠是不法的,變相打劫呢?連《**日報》2014年8月7日都發文指出:“中國有太多人致富是靠著‘封建本錢主義’的裙帶乾係(比如,很多公營礦山來自低價不法獲得國度資本),‘蠻橫本錢主義’的本錢增值(比如很多房地產商囤地待漲)。這些題目導致了社會的極大不公允,是貧富差異裡不能容忍的部分,是封建主義和本錢主義裡那些最陰暗的部分。”乃至阿誰被譽為“民主鬥士”的台灣人李敖都以為:中國的富豪99%都是刑事犯法分子!太絕對了。
廬江窮小子高某和石二群之流被抓了,大快民氣,這印證了一句老話: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那麼,另有的、潛伏的高某和石二群呢?
明顯,這是極其過火的說法,實在我們四周有很多“勤奮致富”的典範,像石二群如許通過擄掠銀行這類極度體例實現本錢(特彆是地產商的本錢)在原始積累的過程中,通過化公為私、權錢買賣等見不得人的路子來實現的也不是冇有。大師所說的本錢的原罪,冇人說得清。
對目前這類社會遍及存在的“仇富”、“仇官”心機,我們要充足警戒;但對那些做過或者正在犯法的人,我們還是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絕壁勒馬,轉頭是岸”。
上麵兩個故事就冇有那麼惹人諦視了,《泉州大老闆靠擄掠坐檯女起家,被捕時正談3千萬買賣》、《擄掠犯逃獄流亡十多年景總經理,多年冇睡過安穩覺》,不過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擄掠後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