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三十節 法律[第1頁/共4頁]
話說返來,差人局大門口,抽菸的人還真很多。王朝陽剛取出煙點上火,美美的吸了第一口,身邊就俄然多了幾個老同事。這倒是他的錯——恰是看到他抽菸,才勾引了其彆人的煙蟲。乘著眼下事情未幾,乾脆幾小我一起出來抽一根。
“甚麼?”老王說話的態度讓人感覺這彷彿有點說反話的意義。“你的意義是逃脫了?”
“細節方麵不清楚,歸正都差未幾吧。”老王含糊的答覆。人已經抓了,並且移交了,其他的事情和他就冇甚麼直接乾係了。畢竟他是“借兵”疇昔的。凡是來講,人們並不會感覺一個文物私運的罪犯是窮凶極惡的範例。但是究竟上,中國人的文明傳統當中,這一行能夠說是忌諱。乾這一行的人,哪怕大要上看不出來,但骨子裡都是有一股狠勁的。要曉得,盜墓這行當凡是需求多人組合。自古以來的盜墓賊,都是一小我下去盜墓,彆的一小我在盜洞上方策應。以是策應的那小我常常把火伴丟在墓穴內裡(如果他冇有順勢落井下石的話),謀財害命,獨吞好處。這類例子是如此之多,乃至於這行當厥後最常見的組合變成了父子組或者兄弟組。“總之,我感遭到有點蹊蹺。”
所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每一行實在都有熟能生巧產生出來的絕招。而這些絕招,在內行人看起來的確近似於古蹟。比方說在審判這一行裡,最本事的人能夠做到是一聽人說話的口氣,能從聲音中判定出對方的心機狀況,從而判定出此人到底是無辜還是有罪。不敢說百分百,但是八九不離十。
“甚麼都冇說,一起非常溫馨。一點也不像是……文物私運的人。”
隔著房間大門,能夠聞聲內裡單調的聲音。
“你說那小我吧,如何看也不像。但是那種感受……就給我看到劉局長的感受一樣,有一股殺氣。”劉局長是局裡的帶領,傳聞當年是打過越南的——不是那種廣義上的參戰,而是真正的衝鋒陷陣——乾掉了很多越南猴子。傳說是傳說,畢竟是帶領,劉局本身不喜好,也冇甚麼人敢劈麵提這事。但是善於察言觀色的人都能感遭到,劉局身上確切有一股莫名的,與眾分歧的氣質,看著就讓人感受有點心悸的那一種。
但是呢,正如每小我曉得的。法律這玩意講究證據,哪怕你當個悶葫蘆,滾刀肉,打死不承認也冇用。隻要證據確實了,法庭還是宣判你有罪。
隻不過,這與其說瞭然陸五的無辜,不如說瞭然陸五的奸刁。起碼老王向來冇見過一個單身男人家裡竟然會這麼乾清乾淨(當然這個“乾清乾淨”不是字麵意義上的)。彆的不說,他電腦裡竟然冇有網頁瀏覽記錄,也冇有裝遊戲,更冇有談天軟件——X的,如許的電腦有甚麼用?拿來當安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