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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冇感覺苦,現在的日子,已經甜得像蜜糖。

正因為這類態度,那些老演員才格外喜好他。

“等會兒拍的時候,你們就看著我,忘記那些想要演的東西。”沈閒說,“隻需求普通的反應便能夠了,聽到我說的話,該有甚麼樣的反應就做出甚麼樣的反應,不需求太誇大,腦筋裡也不要再想那些亂七八糟的。”

“兒子又不是不能嫁出去。”

“不瘋如何演得好笑劇?”

“老黃,你這是讓人產業瘋子呢?”

沈閒歎了口氣,如許一遍各處來,他也要一遍各處陪著他們演,很費事的好不好?

“是啊,這是第八遍。”

開完了打趣,真正開拍的時候,一個個進入狀況的速率也是很快的。

“哈哈哈,最誇大的老李,他女兒才三個月!”

兩個新人忙不迭點頭。

“這場戲……都拍了七八遍了吧?”

《歌暮號》裡,人設最好的確切不是男配角,而是沈閒要扮演的男二號,這個角色有他本身的龐大性,並且起首春秋就有限定,並不能挑選年紀太大的演員,它需求的就是一種衝突感,乃至演員有少年感就更好了。原著小說裡,這小我物在做下這件事的時候才十九歲,他本來就是個天賦少年,十五歲出國留學,十九歲學成返國,既有一股“恰同窗少年風華正茂”的芳華感,又有一種身處中華飄搖大地的滄桑深沉,換成一個年級稍大的演員,演不出前者的感受,如果選年青演員,冇有演技根柢,演不出前麵那種味道,如果不是沈閒的演技在外洋都被大誇了一把,這個角色還一定就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