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調離的好處[第1頁/共3頁]
老軍隊帶領還是老模樣,韓昕忍不住問:“參謀長,您都不問問我被安排到了哪個單位,都不問問是甚麼崗亭?”
但你早就有差人證,早就考過法律資格,也就意味著你有五年警齡,這就不算新入職的民警。
“甚麼知不曉得的,我要聽你說!”
“又是廢話,你如果不調歸去,就算公安廳同意,總隊也不會同意。就算總隊同意,我們支隊都不會同意!
一接通就聞聲“陳老闆”在那頭不快地問:“早跟你說過有甚麼事找丁政委,給我打甚麼電話,不曉得我很忙嗎?”
“不會坐學著坐,你小子屁股底下又冇長刺兒,我就不信坐不下來!”
我和你們隊長教誨員一向找到公安廳政治部,跟人家申明環境。人家確認你要調回家,並且出於安然考慮必必要調,才同意特彆環境特彆對待,例外參照當年勢業編的叢林公安轉公事員的體例辦理的。”
“是。”
“還跟我耍脾氣,有話快說,有屁快放!”
“參謀長,您如何曉得我被安排到禁毒中隊的?”
“不曉得是吧,我能夠明白奉告,像你如許的隻能定個辦事員,隻能授一級警察,也就是兩顆豆!算上見習期,起碼要再熬四年,你小子才氣混個‘一毛一’’。四年以後能不能混個科員,都兩說。”
“這是功德,這申明你們故鄉禁毒事情展開的好,申明你們故鄉毒品題目不嚴峻。”
“明白了,感謝參謀長。”
“參謀長,對不起,我是偶然中撥疇昔的,您忙,我掛了。”
“這麼快就上班了,冇歇息幾天?”
“冇有。”
“不曉得。”
韓昕下認識問:“跟差人證有甚麼乾係。”
“這不是廢話嗎,這是我和你們隊長教誨員跟下級幫你爭奪的。轉頭想想你小子運氣也好,當年趕上了最後一批法律士官選任。如果冇選上法律士官,如果冇差人證,那這件事還真不好辦。”
禁毒中隊和諜報中隊固然在同一層,卻被兩道防盜門給隔開了,想串個門要先打電話,或者去門口摁門鈴。
“陳老闆”被問的不堪其煩,冇好氣地說:“你小子現在也是公事員,偶然候多翻翻公事員法。按公事員法和群眾差人法的相乾規定,新入職的公事員要有一年的試用期,新入職的民警要有一年的見習期。
韓昕既打動感激又愁悶,放動手機喃喃地說:“找丁政委有甚麼用,他早不是政委了,他現在是副校長,還是職教中間的副校長……”
“那你知不曉得見習期滿以後,像你如許的二級士官,能定個甚麼級,能授個甚麼銜?”
一層樓道口一道防盜門,三樓走廊兩側又是各一道。
“參謀長,這麼說我如果不調回故鄉,就不會有這報酬?”
等了大抵五六分鐘,“陳老闆”回撥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