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霸權![第1頁/共3頁]

一旁的汪洪梅卻一副見怪不怪的模樣,她也疏忽羅文君的手,對著那些保鑣擺擺手。

這兩位纔是明天的正主!

但是獲得的成果還是不對勁。

“溫先生,汪密斯!你們好!”

都已經如許了,溫思博竟然還需求五千萬的片酬!

羅文君深深的看了一眼沈瑜,這才找了個位置坐了下來。

“這份條約,我們不能同意!”

溫思博,以及他的經紀人汪洪梅!!

不是圈渾家士底子就做不了出品方!

就如許又過了半個小時!

下一刻大門翻開,兩排身穿玄色西裝,帶著墨鏡的保鑣率先走了出去。

羅文君接過條約翻看了起來,越看她的神采就更加的沉重、

羅文君也不想用哪個溫思博啊,何如對方一開端就炒上了熱度,用言論給異星影視施壓。

她寵溺的拍了拍溫思博以後,纔對羅文君說道:

本來打算的兩點鐘的閒談時候,現在已經兩點半了,溫思博還冇有呈現的陳跡。

羅文君嚥下喉嚨中的那一口肝火,說道:

羅文君翻看動手中的條約,淡淡的說道:

你們懂選角嗎?懂宣發嗎?曉得影視劇的製作和拍攝嗎?

門外響起一片噠噠噠的聲音!

要曉得影視圈但是出了名的獨!

如果在門生期間,沈瑜必定會樂意和這些人當朋友的。

林薇的眉頭緊皺,臉上暴露了幾分氣憤。

起首第一條,女一角色霓凰郡主為周妃瑤(如甲方擬選用其他劃一第女藝人應事前獲得乙方同意承認)。

羅文君將那份條約往前一推,淡淡的說道:

全部過程中,溫思博所揭示出來的輕挑,傲慢,都讓羅文君格外不舒暢。

綜合下來,纔會有明天這一幕!

林薇在一旁勸說道:

就這,你們還能有甚麼不對勁的?

時候一分一秒的疇昔了。

羅文君讓千文小說成為出品方,就相稱於讓對方完整的進入了影視圈,這就是鯉魚躍龍門啊!

羅文君收回擊,若無其事的帶著林薇回到了位置上。

乙方有權保舉導演團隊,有權保舉男二號演員,有權對成片前期有知情權和決策權。

“既然如許,我就更不能難堪汪密斯了!這份我就更不能簽了!”

以大帶小,這在演藝圈內裡是很普通的事情。

一部戲的拍攝,全數由一個演員說了算!

到了這一步,羅文君另有甚麼體例?

溫思博完整冇有要構和的模樣,他剛坐下來,一旁的助理就遞疇昔一個平板。

而出品方但是比投資方更靠近影視圈的核心範疇。

“不要急,人家是大牌明星,等得天然要久一些!”

“羅總,你是不是冇看清楚條約?你到底清不清楚環境啊!”

在這位青年以後,還跟著兩小我,一個是中年婦女,另有一個頭髮微卷大,帶著墨鏡,神采冰冷的青年。

想要投資影視劇那都不是簡樸的事情,不是圈子裡的人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