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離婚後,我和偶像歌手同居了 - 第210章出去嗨皮!

第210章出去嗨皮![第1頁/共3頁]

沈瑜在一旁撇嘴。

他坐在這一口飯冇吃,光喝酒了。

“頓時就去第二場!沈總宴客啦!”

孟河滑到沈瑜中間,快速的說道。

莊明劇組的人來碰過幾次,那都是鼻青臉腫的。

“現在能夠用飯了吧!”

“走啦!看甚麼啊!酒吧內裡有的是美女給你看!”

“鐘導放心,我會措置好的!”

張子珊看著沈瑜等人分開的方向,隨即接太小手上的挎包。

莊明當初受氣以後也想著搬到遠處的旅店,但是一來好的旅店不好找,二來搬得太遠太費事。

她看看沈瑜遠去的背影,又看了看辛子欣,心中不由得替沈瑜禱告了起來。

以是現在,莊明的人看到沈瑜等人那都是趕緊躲避,免得丟人。

實在很多人感覺麵具這個東西,不便利尋覓獵物。

作為過來人,又是導演,鐘伯濤經曆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

有如許一名明事理的父老,還挺好的。

就在沈瑜等人走出旅店大廳以後,前台處的兩人也轉過了頭。

“我俄然想起一件事,我要回劇組一趟。”

不過還好,這一條街的酒吧都學乖了,每家旅店都裝備了麵具。

特彆的熟諳!

玄月十月,是拍戲的淡季,很多劇組都會挑選這個時候入駐橫店。

“不過你方纔說的,隻要我們不說,你做甚麼都行!”

孟河也笑了笑,反手就將那牆上的麵具那些薅了下來。

之前就說過,她長年在劇組拍戲,在這是買了一套房的。

誰曉得在路上就瞥見了沈瑜!

“以是我戴的不是麵具!我戴的是公允!”

嗚呼!

“如果他們敢誣告我們,我們反手就告他一頓!”

‘這算是實錘了嗎?’

“嘿嘿!”

不過有的人不一樣!!

“你戴的是不要臉!”

而就在《琅琊》駐地的旅店的馬路劈麵,另有一家旅店,這家旅店呢就是《鳳琴》劇組的駐地。

“小歐,你先把我的東西送回我的屋子。”

“這個是不要錢的吧!”

“有狐疑又如何?他們有證據嗎?”

幾近在同時,馬路的劈麵,周葉也對司機說出了一樣的話。

他再次舉起手,無法的說道。

孟河卻一把拉住沈瑜的手臂。

他的警告是有事理的。

不過林薇是一向跟著羅文君的,並且對她另有那種莫名的情素,以是她是不成能叛變的。

從某種程度上來,林薇要比孟河靠譜!

在橫店影視城內裡也有很多家旅店,但是在這時候也是家家爆滿。

“臥槽!老孟,你不要胡說話啊!”

這時,辛子欣說道。

她固然明天出工了,但是明天早上五點另有一場很早的戲。

再有這些緋聞傳出去,極輕易在兩人之間形成隔閡。

她叮嚀完小歐,就攔住了路邊的一輛出租車。

到底還是鐘伯濤年紀大些,他趕緊攔住哈哈大笑的世人。

緊接著房間內裡統統人都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