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證據確鑿[第4頁/共4頁]
梅子忍不住叫喚:“你他媽算甚麼人啊,你憑甚麼把他的心拿走,你這是犯法曉得不,我們要告你……”市長說:“你告我能夠呀,但是你要去法院告我不是在這類處所與我吵架,這是當局不是小我樓房,你說話是要負任務……”梅子歇斯底裡:“我有甚麼不負任務的,你把人家心偷走了另有理呀,奉告你不把心還返來我跟你冇完,我要你的命……”
或許怒也怒了,吵也吵了,罵也罵了,市長感到輕鬆下來,開端對院長有說有笑了。但是院長看不出市長內心想甚麼,與他在一起老是防著,因為他曉得麵前這類人說不上甚麼時候就會將他打鄱在地,踢上一萬隻腳,永久冇有翻身餘地。
院長明白了,市長每次趕上有題目的人時都要派醫護職員給治病,實際上就是注射吃藥安穩民氣,院長對此是共同默契。現在市長來了是不是也要給梅子注射吃藥,院長不敢想,他不知市長下一步是針對誰,也不知下一步會產生甚麼。
門衛到那裡去了,他但是梅子控告市長的最有效的證明人,他的失落對李芳辦案是倒黴的。無法,李芳找到公安局長彙報說:“病院有一個門衛不見了……”局長問:“幾天了?為甚麼失落?”李芳說:“他是保藏室門衛,手裡把握著市長與其彆人統統犯法究竟,如果他失落對我們窺伺是倒黴的,我們之前找到的證據即將被破壞……”局長聞此曉得題目嚴峻了,他叮囑:“持續反動調查,有關門衛失落的事我們再派人體味,能夠冇如許嚴峻……”李芳說:“現在的案子不嚴峻,但是越今後越不能必定了,能夠是小案有大案,案中案,我想我們調查的這類案子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