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1頁/共3頁]
從十六歲出道到二十六歲,出道十年時候。
這條微博在短時候內轉發破萬,很快便上了熱搜。
“莫非不會脫粉嗎?”林馥馥謹慎翼翼地問。
“叔叔阿姨你們好,我是沈夢之。”女孩芳齡二十五,長髮細腰,規矩風雅。
他一臉乖戾:“滾。無聊。”
在那場混亂中,
……
淩晨的時候,莫煬就上了微博熱搜。
林馥馥:“……”
而到了今天下午,收集上的風向開端一邊倒。
林疆疆倒是冇有健忘林馥馥,仗著高個子伸手拍了下林馥馥的腦袋:“昨晚那裡廝混去了?瞞得過爸媽彆想瞞得過你老哥我。”
“夠的。”林馥馥由衷答覆。
林馥馥聞言心跳漏了一拍, “是有些困。”
熱搜一向到第二天都冇有下來過。
這是莫煬演藝生涯當中最嚴峻的變亂。
到了傍晚,收集上關於莫煬的熱搜也垂垂被其他熱搜替代。
@莫你大爺哈哈哈:罵吧,無所謂了,真的。
這些年沈夢之的竄改不太大,她的長相不算特彆都雅,但略微一打扮就顯得非常有氣質。
林馥馥試圖做一些搶救:“視頻上的他都說了是淺顯朋友罷了的。”
她漸漸地發明,大要上看起來風雅又有規矩的莫煬,實在骨子裡有些離經叛道。
咀嚼完獅子頭,林馥馥朝老媽豎了個大拇指。
薛白梅做完最後一個菜端出來,對林馥馥說:“你嚐嚐我做的獅子頭,看看是不是沈夢之喜好的味道。”
以是,公家人物就是應當被消耗的,就是因為毫無隱私可言的對嗎?
= = =
一時之間,一場公關危急磨練著莫煬的全部團隊。
林馥馥的確是在發楞, 揉了揉眼眶, 睏意還未減退。
好了。我想說的就是這麼多。
一番酬酢,進屋。
周小琴伸手撞了撞林馥馥:“喂, 發甚麼呆呢?”
他是人,不是神。他需求朋友,需求交際。
那人調侃:“喂, 重視點說話,您現在但是萬人偶像啊。”
大魚,大蝦,大肉……是非常具有烽市特性的家常菜。
林馥馥聞言整小我一呆,腦筋裡刹時一片空缺,有種抓好事被人抓包的慚愧感,讓她說不出話來。
外頭的陣雨也停了。
阿誰向來在人前萬人敬佩又一塵不染的偶像,奧妙和女友在小攤吃夜宵就算了,竟然還當眾砸酒瓶爆粗口。
你能夠說他冇才氣,可他出了三張佳構專輯,每張專輯本身編曲寫詞前期製作。
十年時候,零緋聞,冇有任何交際。不插手綜藝節目,不接爛告白。
不過說來也都是緣分,本年年初的時候林馥馥的哥哥林疆疆相親,竟然和沈夢之相在了一起,這兩人本就有點熟諳,尬聊尬聊著還真的談到了一起,現在也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