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如花美眷[第1頁/共2頁]
“顧寂,我爸媽讓我娶你。”酒會結束後,朝顏拉著我在月下漫步。他俄然停下腳步,路燈下,他的眼眸帶著幾點星輝,“你曉得的,我爸媽給我安排的統統事情我都不會去做。但是,此次除外。”
以是,當我挽著朝顏的手走進宴會廳時,再一次的感遭到了“備受諦視”這個詞。
“你熟諳我?”我問到。
實在當時我很想和她說,“如果你再乾與你兒子,他有能夠一輩子都不會返來了。”
或許是上流社會的名媛太太們整日閒來無事的,八卦之心比其他女人更加甚之。因而,我與朝顏的感情題目自但是然得被搬上了餐桌,被人七嘴八舌得祝賀與恭維。順理成章地,我的父母與朝顏的父母口頭上訂下了這門婚事。
他對那些女孩子說,“不美意義,我有女朋友了。”語氣冷酷而疏離。以後,他又揉了揉我的頭髮,說道,“彆活力啦,好不好嘛?”語氣膩得有些發麻。
有一次我曾和朝顏結伴一同列席酒會。在此之前,朝顏已經很多年冇有去過酒會如許的場合了。一是不喜好逢場作戲,二是因為朝顏一貫不睬會父母的安排。
沉默半晌,我抱緊了林洵,“彆如許,這也不是你的錯。”
“那,如果朝顏真的不返來了,你會放棄統統去加拿大找他嗎?”林洵問我。
“實在你曉得答案,我必定不會的。”我翻開手機,桌麵壁紙是我與朝顏的合照,這麼多年,一向都是。我看著朝顏年青而漂亮的麵龐,說道,“我放不下紙醉金迷,放不下我現在具有的統統。以是,我這也是命了。”
他卻隻是笑了笑,“顧蜜斯,久仰大名。剛纔多謝了。”
我不曉得本身是從甚麼時候開端喜好朝顏的。因為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十六歲,當時的我還不懂甚麼是真正的愛情。我老是剛強的以為,我喜好朝顏。
不過,我們在一起這件事呢,的確也有些順水推舟的意味。
記得我和朝顏方纔分離的那幾天老是情感降落。
昂首望去,月色魅魅,如同一罈未啟封的陳年佳釀。何嘗,便已讓民氣醉。
現在想想,我與朝顏從瞭解到分離也不過就隻是兩年。我不是朝家的少奶奶,他也不是顧家的半子。
待那些女孩走後,朝顏鬆開了手,向後退了一步。
嗬,真是好笑。
悠長的沉默後,我聽到朝顏輕聲說了三個字,“我愛你。”
人生就是如許,多好笑啊。
但若如果說真正的豪情,或許是那夜我們依偎在一起,瞻仰都城的漫天花火;或許是那夜他為我擦頭髮時,我看到他浴袍領間暴露的精美而淩厲的鎖骨;或許是機場送彆,他抱著我,我聞到了他衣服上淺淺的古龍味兒;或許是他微微紅著眼眶,和我說的那句,“等我返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