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一章:無頭皇帝(三)[第2頁/共3頁]
“放肆悖亂,尤宜正典刑,淩遲正法”。
有些人呐,
最冤的當屬阿誰叫“在寬”的儒生,他被妖政天子以為是在傳播留良先生、鴻逵先生的邪說,妖政親筆禦批:
“來人啊,從速把他給我抓了起來!!!不吝任何手腕給我問出這幕後批示是誰?”
“索倫州,正月初三日有大地裂,橫長一五裡,縱寬三千裡,飛起石塊,後噴火,三千戶人家全遷避之”和“熱河水大,淹死韃子兩萬餘”。
“好,我嶽忠琪對天誓,與眾義士共同發難,如有違誓,我嶽忠琪便不是嶽武穆的子孫。”嶽忠琪慎重其事道。
在留良先生一案中,朝廷除抓捕了呂留良的一家長幼8o餘口,包含幾個末滿月的“貓貓頭”,此時留良先生及其宗子已經歸天,不過受連累的另有個叫鴻逵的讀書人,啟事是他在本身的日記中記錄了上麵兩句話:
留良先生一案自妖政天子七年蒲月犯案,到妖正十二年十仲春結案前後持續了五年半時候,因為一個小小曾靜,害得數十口書香門弟家破人亡。
“給我拿下!!!”嶽忠琪見機會到了,便大喝了一聲,早就埋伏在賬後的刀砍手,一躍而出。不久以後,曾靜之也遭拘繫。
“是,將軍!!!”將軍上來得令道。
妖政天子:
案情就此本相明白,除了阿誰連本身祖宗都不要的嶽忠琪和心甘情意當牛做馬的李喂李大人外,剩下的就是大開殺戒了,並且是毫不包涵,斬草除根式的大開殺戒:
和彆人家的家人,
妖政天子七年,南湘州有一儒生,名叫曾靜,因為學業不精,科舉頻頻不中,隨後他的心機開端產生扭曲,近而對社會的不不滿情感,不但如此這個曾靜之還寫了一封策反信,派他的門生送給了瓜代年大將軍上任的川陝總督嶽鐘琪,上麵寫到:
但是,妖政天子,忘了人是殺不完的,
偶然候,抱負是非常飽滿的,但是實際倒是非常骨感的,嶽武穆精忠報國,不代表他的先人都個個是豪傑豪傑,嶽忠琪將軍看完信後,博然大怒道:
都雅,
因而李喂李大人又脫手了,很快便又糾出了一其中在寬的儒生,此人是鴻逵的門生。啟事是他的一詩中有“更無地著避秦人”一句,另有一詩說:“6沉不必由大水,誰為神州複古疆”。
判鴻逵與留良先生言惡共濟,誣編妖語,淩遲正法,但因為已經滅亡,其祖父、父親、子孫兄弟及伯叔父兄弟之子男十六以上者皆斬立決,另有母女、妻妾、姐妹俱給功臣之家為奴。
案犯十足到案後,接下來便是三堂會審,是以時犯留良先生已死,以是判了留良及宗子剖屍梟;判留良先生之孫斬立決,財產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