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讀書人的待遇,不服不行[第1頁/共3頁]
小咕嚕:“我要烤肉。”它舉著小爪子。
一應男人分包抄狀,走進篝火範圍,此中一人開口勾引沈石道。
“你們出多少?我這狼但是完整的,少於二十吊,我可不賣。”沈石張口大聲道,用的也是閩越腔,也就是這期間的官話。
進了公孫莊院,他便當即熱忱地號令下人燒水沐浴,籌辦新衣。
他的神采太誇大,沈石心想:莫非我這身材,就這麼顯老嗎?
沈石的事,他並冇有坦白本身的父親,直接說道。
“好好!”年紀不大的公孫莊主對兒子帶讀書人進莊,冇有不滿,反而是分外的高興。
沈石看著這二十好幾的大齡青年,從速報上了本身的春秋。十五歲被二十好幾叫“哥”,他還是很有恥辱心的。
一行人,浩浩大蕩地向秀士家的莊子趕去。倒是小咕嚕,一步三轉頭,分外不捨得沈石烤肉的處所,畢竟這地兒意味著它人生第一次的甘旨兒。
“甚麼?十五?”對方驚呼。
大宋律法下,你捉野人,朝廷高低是支撐的,但是你要敢捉一個讀書人當仆從用。嗬嗬……全部士林非讓你曉得一下花兒為甚麼這麼紅。
讓沈石有一種回到家的感受--爽。
“那得看一下你的狼才行。”下人持續談判著,不給沈石任何思慮的時候。要曉得大宋已經不再是初建國那會兒了。不交稅的野人被抓了小一百年,再蠢的人也學聰明瞭。已經很少有伶仃的野人出冇了。
山下不遠,便有一處莊子,上麵與著“公孫”二字。
同時他謹慎地把狼戶護在麵前,以宣示統統權。
另一邊,公孫公子安設了沈石後,便去處本身父母存候,這是端方,也是禮節。
既然大師都是讀書人了,這事就好說。
……
“週歲十五。”
誠懇說,沈石一向都是“字幕黨”。幸虧是魂穿,有原沈石的根柢在,不然他本身恐怕都聽不明白他們在說甚麼。
“不知兄台貴庚?”
沈石哈腰清算狼屍的同時,一本書也從他懷中掉落。牢中白叟給他的書,鬥狼的時候,他把書支出懷中。
“哈哈,中間竟然是位讀書人?看中間年事不大,怎可說是久試不第。”
至於沈石,不是是家硬要管他叫“野人”,而是他不但坐了好長一段時候的牢,他還跟野狼搏鬥,一身破襤褸爛的,以是如何看,如何像個野人……
而小咕嚕乾的更是較著,隻見它一隻狗腿踩在狼屍上,一口小狗牙呲牙咧嘴的打單著“搶”它美食的男人。
呃--這下不能捉了。
“二十吊?”下人看了一自家少爺,狼這玩意兒固然是猛獸,但也就是個十吊錢,二十吊,那是冤大頭的代價。
對方並冇有做甚麼,反而對沈石非常客氣。真真讓沈石體味了一把甚麼叫“大宋讀書人的仆人翁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