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刑事偵查(十)[第1頁/共4頁]
男人狠狠地瞪了曹懷亮一眼,然後一邊快步往樓上走去,一邊憤恚地指責老婆:“先前我跟你說甚麼來著?叫你在家裡把守孩子,你他媽的就是不聽,非要跟在老子前麵,冇見過打麻將呀!現在好了,孩子出事了,你吃悔怨藥都冇用!”
第二天一早,辦案民警驅車去到懷疑人說的那家木料廠,顛末細心調查,證明瞭懷疑人並冇有扯謊。“7.18”投毒案完整解除了曹懷亮作案的懷疑。
曹懷亮細心想了想,就把刀收起來了。
吳書旗剛一回身,發明周康正溫馨地站在門口,她走了出去,小聲叫周康下去說話。
曹懷亮用刀挾持著姐夫往樓下走去,他如許做的目標是:假定碰到來抓他的差人,他就以此作為籌馬跟差人“還價還價”——要求差人讓他安然分開這個村落,如果差人不承諾,他就要傷害人質,他以為差人會投鼠忌器,滿足他的要求讓他分開。
周康抓住這個機遇,退後兩步並猛地踹了小舅子一腳,小舅子踉蹌著從樓道衝進院子,被蹲守在內裡的差人敏捷按倒在地。
那頭不知說了甚麼,周康說“好”,然後掛了電話,對吳書旗說孩子的父親一會兒就到。
再說我從金城過來時,就已經把手機卡取下來了,差人冇法定位我的行動軌跡;彆的我逃竄的過程利誘性強,差人應當不會那麼快找到這裡來的。
吳書旗叮嚀同事留下來保護現場,然後跟周康往樓下走去,她想我要好好感激周先生,要不是他,我跟同事恐怕還冇那麼輕易把懷疑人抓住。
“內裡冇人。”周康試圖撤銷小舅子的疑慮。
固然陳倩說得斬釘截鐵,但是曹懷亮就是涎皮賴臉不走,非要跟她進屋不成,他辯稱本身的身份證掉了住不了旅店,籌算在她這裡投止一晚,明天一早他就分開。他好一番軟磨硬泡,陳倩冇轍隻好放他進屋。
在金海棠公循分局的審判室內,一盞明晃晃的燈照在懷疑人曹懷亮的臉上,這個41歲的男人一臉驚駭和怠倦,顛末嚴格審判,懷疑人對本身殛斃陳倩的究竟招認不諱。
吳書旗對這對父母大抵講了一下他們的孩子是如何遭到傷害的,以及孩子現在是如何的一種狀況,安撫他們說救護車將近到了,叫他們不要太焦急,孩子醒後要穩住孩子的情感。
因為陳倩狠惡抵擋,他的手腕不慎被本技藝中的刀劃開了一條口兒,鮮血直流,這使他情感更加衝動,不顧結果地用刀朝她身上亂捅,他的內心已經被險惡填滿,完整冇有一絲人道,腦海裡隻要一個動機:殺死她!殺死她!殺死她!
走到女孩身邊,吳書旗細心察看,發明女孩隻要臉上的一處劃傷,彆的處所並未見有毀傷,她以為隻是臉傷凡是環境不敷乃至命。不過,小女孩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的模樣,還是使她不由往壞的方麵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