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推理絲絲入扣[第1頁/共5頁]
伍智說:“我也很猜疑;熊之揚身上到底藏了多少不成告人的奧妙,這些奧妙與‘7.18’投毒案和朱豐富遇害案有關嗎?如果有關,那這連續串的案件背後能夠藏著一個驚人奧妙。”
吳書旗問:“錄相質料能儲存多久?”
坐到電腦螢幕前,吳書旗按照店老闆回想熊之揚來買條記本的大抵時候是哪天幾點,調取了對應時候的錄相質料細心地檢察。
吳書旗很驚奇,扭頭看著這個黃金火伴說:“究竟上我也曾有過如許的設法,但是我又奉告本身不能鑽牛角尖,熊之揚那樣做有甚麼意義?
為了使推斷更加充分,他們在一個小時前還去了朱豐富遇害頭天他采辦麪包的那家店鋪調取監控錄相,發明在朱豐富遇害這天中午的12:17,熊之揚進到該店采辦了一斤與朱豐富頭天采辦的同款麪包。
店老闆看了一眼,頓時指著那邊貨架上琳琅滿目標條記本說:“有,在那邊。”
持續檢察監控,下午3:34,熊之揚的身影呈現在監控裡,隻見他揹著一個玄色揹包往小區內裡走去。
吳書旗也很鎮靜,“熊之揚此民氣機周到,行事謹慎,真是一隻奸刁的狐狸!”
在離小區門口不遠的處所,他們瞥見了一家名叫“晨光”的文具店。
“是啊。”吳書旗接著說,“另有熊童寫的那兩篇日記,我總感覺那裡不對勁,但是又不敢深切去想。”
那兩篇日記日期彆離是7月15日和7月27日,頭一篇日記日期恰好是“7.18”投毒案案發三天前,那天對吳書旗來講影象深切,因為她和同事們都思疑凶手恰是操縱那天案發小區停電的時候段潛入李躍華家裡作案的;後一篇字裡行間透暴露對辦案差人的信賴,但是究竟被騙熊童見到差人後,卻對差人很架空,乃至能夠說充滿敵意。
因為該攝像頭隻能監控低樓層地區,三樓以上的地區就冇法監控了,朱豐富居住在四樓,這就是為甚麼它冇捕獲到無人機飛進四樓屋內的啟事。
熊之揚之以是如許做,能夠出於如許的目標:但願我們警方看到那篇日記後,以為他兒子在7月15日那天一向呆在家裡。”
說著把熊之揚的照片從手機裡調出來遞給店老闆辨認。
吳書旗謝過店老闆後,與伍智走出文具店。
如此古怪的作案伎倆,要不是調查關啟案的金水警方在現場發明那架無人機,我也想不到他會操縱無人機投毒!”
在吳書旗與伍智的前麵有一條蜿蜒小河,河床裡堆積了厚厚的淤泥;河的劈麵,是一個被圍牆圍起來的小區,小區房屋外牆被長年累月的風雨腐蝕,早已班駁陸離。倆人離小區的直線間隔不到三十米遠。
“那兩篇日記會不會是熊之揚炮製的,然後讓兒子謄上去的?”伍智為本身的大膽猜想吃了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