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困局[第2頁/共4頁]
因而,江風就問文總理道:“我想曉得一下,我們對於北非的影響力究竟有多大?”
如許一來,就導致他們的實操才氣非常有限,臨場的反應和經曆根基上劃一於零,並且實際程度也冇法與境外的專家比,根基上他們就是外語不錯,纔去停止法學翻澤的事情,在法學思惟上並冇有本身的觀點。
這還是江氏財團向來不貧乏現金和外彙,以及資金來源渠道,不然的話,假定江氏財團是海內普通企業的話,那必定是難於停止直接外彙投資的,一旦是利用了信譽證如許的投資,風險就是很大的。如果血本無歸的話,對方便能夠拿著和談說他們真的是投資,要江氏財團還錢,假定不還錢話就真的成為了信譽證欺騙了。以是他們會讓公司存款,彷彿公司是有限任務,實際上是中方的無窮任務。
中國的企業家對於外洋的體味是非常少的,而海內又冇有本身的專家,如何能夠不被棍騙?而要培養一個如許的能夠利用的非洲題目專家,又要多少年才氣夠達成目標?並且現在另有一點,就是連如何培養如許的專家的體例都不曉得,由此便能夠曉得中國要擴大本身的軟氣力,實在是難於登天啊!
對於最常用的做法,就是必然要找一個懂非州礦業法律的專家,由法律專家提出題目,同時在這非洲那邊多找幾個本地狀師,讓他們相互不曉得對方的存在,彆離問他們一樣的題目才行。
就像是在西非的那幾個國度,因為有撒旦之手節製了那些國度,以是江氏礦業在那邊開辟冇有碰到任何禁止,非常的順利。但是在北非,因為這邊太靠近歐洲諸國,為了製止觸碰歐洲諸國的敏感神經,江風冇有讓撒旦之手去節製這邊的國度,成果,此次他去北非投資的時候,就栽了一個大跟頭。
另有一個究竟也讓江風感到非常憂愁,他一返國,就開端尋覓海內的法律資本支撐,但是他很快就現,在海內竟然找不到一個曉得非洲礦業法的專家。英美法律另有一些學者,就如許的專家也冇法實際利用,因為他們研討的目標更多的是鑒戒他們的先進立法思惟扶植中國的法律體係,而不是真正的利用。
畢竟,麵前所肯定的這個鈦鐵混生礦就有幾百億美圓的代價能夠發掘。除此以外另有很多能夠開采的近似礦山的,江風幾近能夠必定,在那邊易於開采的鐵礦石的總代價起碼也是在數千億美圓之上,這是一塊寶地啊!
“出瞭如許的事情,大使館方麵竟然毫不知情,並且海內去了首要人物,他們的辦事也冇有跟得上,乃至連這類本地治安環境的提示都冇有,這就很過分了。”文總理對此事的態度是比較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