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領先四十年 - 第十二章 病冇病醫院說了算

第十二章 病冇病醫院說了算[第1頁/共4頁]

“還是一心為民,這伢子不錯!”巨人看到了,停下了抽菸,淺笑著說了一句。

當時迫於情勢,不得不把涉案的兩口兒帶過來。

他真猜對了,第二天,在群眾日報上就頒發了署名為巫山的文章。有了王一嵐這小我在內裡,頒發文章啥的,隻要不是甚麼了不得的話題,必定便能夠上報紙。

社長是趙總理的熟行下,看到是老帶領乾孫子的文章,忍不住為這篇題目為《甚麼處所才氣判定百姓有病》的文章做了編者按,頒發在頭版頭條上。

他從速迎上前去:“廳長,抓嗎?”

各種反應的都有,微風的行動,無疑是赤luoluo在打省會公檢法的臉。

秦局長可不敢反嘴,隻是內心在嘀咕:讓我們抓人,是公安廳下的號令吧。

有的人以為,病院就是救死護傷的處所,一個縣級病院開具的證明充足了。

“書記,這事情就這麼算了?”從省高院出來,李開軍看到老帶領一向不吭聲,覺得對方內心有所顧忌。

“拔槍的人是微風公安局的!”汪恩冒擺擺手:“巫山下了號令。那你們究竟是抓巫山呢還是抓公安呢?巫山本人冇有行動。公安是遵循號令履行的。”

“那你的意義是說把巫山抓起來?”汪恩冒似笑非笑,看著這三小我。

這那裡是針對某一個部分的文章啊,的確在應戰潛法則。

要不是這裡在省委大院內裡,說不定他都想跳下車來揍人了。

每天都在繁忙,卻不測接到了向後明的電話,不由麵色大變。

巫山淡淡搖著頭:“還能如何樣?把當庭的人全數抓起來?”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一下子,的確就捅了馬蜂窩。

反對的人則說,誰需求這張證明,那就誰出錢。

比方公安構造以為或人有病,他們就必須出這份錢。

“我就奇了怪了,”汪書記像是在自言自語:“烏市公安局以莫須有的來由去抓人,並且到了微風的地界,既冇有與縣裡的公安局通氣,也反麵歐洛泰的公安局打號召,這符合辦案法度嗎?究竟我們的公安構造是為誰辦事的?”

普通環境下,他們能遭到不進常委的分擔副省長的訪問是常事,就是省長因為權柄統領的啟事,也不時訪問這三個部分。至於省委書記,三人拜見的次數屈指可數。

車子已經走遠,秦局長的警車還在中間停著。

很多人以為,現在的老百姓兜裡有錢了,他們要開證明,天然是本身付錢。

“不敢?”汪恩莽撞笑:“你們公安部分另有甚麼不敢的?依我看,你們很敢嘛!供銷社主任的麵子很大呀,一個電話,烏市公安局的人就去抓人。我想曉得,不管是省法院還是省公安局。張口杜口說法律,你們真把法律放在眼裡嗎?如果微風的人晚到一步。他們帶疇昔究竟是一具屍身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