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回 替罪羊[第1頁/共3頁]
“不成能的。”慕子寒點頭說:“固然,他死前遭到了極大的驚嚇,但是,我估計也就隻是驚嚇罷了,連執念都來不及產生,就已經被凶手殛斃了。而想要身後變成怨魂,必須是要在生前有極度激烈的執念。不然,你想當初‘胡蝶’構造在拿胡斐斐做實驗的時候,又何必那麼費事?如果隻需求在過分驚嚇的一刹時被殺,就能產生怨魂?那不說彆的,估計統統車禍等不測喪生的人,大多身後都能變成怨魂了。那怨魂的數量,估計早就爆棚到各處都是了。”
“本來如此。”被他這麼一說,在場合有人終究都明白了過來,特彆是本來一向等在門外,情感已經逐步穩定下來的馬立軍的家眷。在聽到馬立軍竟然是被人殛斃的,並且還死不瞑目,就都再次衝動起來。
特彆是馬立軍的母親,不幸的白叟本來白髮人送黑髮人,就已經傷痛萬分,現在又聽到如許的動靜,整小我幾近一刹時就崩潰了。隻見她狀若瘋魔的大聲嚎啕著,直接衝進了病房內,連站在他身邊的馬立軍的父親都拉不住她。
見那名小護士還是唯唯諾諾的,不說話,慕子寒神采微寒了一下,用峻厲的口氣說:“我就先給你補補法律課。按照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首要乾係的情節,用心作子虛證明、鑒定、記錄、翻譯,企圖讒諂彆人或者藏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峻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完,他直愣愣盯著小護士說:“你清楚了嗎?這可不是開打趣的。更何況,你這還是在包庇一個想把你當作替罪羔羊的人,你感覺這麼做真的值得嗎?要曉得,殺人罪可比作偽證要重多了,起碼十年以上。以是,你現在改口還來得及,我們能夠當作之前你甚麼也冇說。不然,等這供詞上了法庭,變成呈堂證供,那統統可就冇法挽回了。”
在突入重症監護室後,她直接跪在地上,對著王叔和慕子寒他們又哭又拜,泣不成聲的說:“我家立軍死的太慘了,你們必然幫把凶手找出來,我求求你們了,我求求你們了……”
但是,對於她的答覆,慕子寒明顯並不信賴,輕視的一笑後,圍著她走了兩圈,然後說:“或許你還不曉得,這但是一件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作偽證,是要付法律任務的。”
“冇錯,不然,屍身的眼睛,不成能這麼開著。”慕子寒答覆,同時又說:“試想,如果他真的是他殺的話,又如何能夠會驚嚇過分?並且,大師可彆忘了,馬立軍生前但是一名經曆過多次槍林彈雨的特警。我實在想不出,在這小小的病房內,除了凶手以外,另有甚麼能把他嚇成如許。再則,從他隻因為死前一刹時的痛苦,而扯下了輸液管,但卻並冇有較著掙紮的陳跡,以及也冇有大聲呼救。這兩點來看,他乃至應當向來都冇有思疑過或者想到過這個凶手會想要殺了他。是以,纔會在凶手俄然脫手後,曉得本身必死無疑的一刹時,驚嚇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