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大海戰之三十六:以小搏大[第1頁/共3頁]
“軍刀號”的射擊,非論如何精確,也難以賜與“射聲號”致命的打擊――即便擊毀了她的艦橋、擊斃了她的艦長,又如何?你打不穿她的水線啊!
第三,固然“射聲號”鐵殼、鐵肋,“軍刀號”木殼、木肋,前者的噸位,更是遠在後者之上,但後者撞擊前者,並非“以卵擊石”。
但是,裝甲隻能擋住炮彈,對於防撞,並冇有甚麼大用處。
那也是值得的!
代價當然是有的――“軍刀號”的艦艏,必嚴峻受損,但是,就整艦而言,卻一定就散架子了。
但是,究竟上,這是一極具勇氣、亦極高超的死中求活之策。
這並不為“同歸於儘”,相反,對於“軍刀號”來講,此舉有三大好處:
是以,“射聲號”騰挪展轉的空間是有限的,“軍刀號”艦長快速計算了間隔、角度、速率、時候以後,得出結論:
“射聲號”放棄撞擊“巴斯瓦爾號”,改成近間隔以“小口徑火炮”轟擊“巴斯瓦爾號”艙麵,為此,不能不大幅降速,目下,“射聲號”航速極緩,但是,欲避開撞擊,就必須將航速提至最高,而提速是需求時候的,目下,“軍刀號”的速率高於“射聲號”,在“射聲號”將速率提至最高之前,“軍刀號”應當是能夠趕上“射聲號”的!
當然,“軍刀號”愈靠近“射聲號”,被“射聲號”擊中的概率就愈高;不過,反之亦然――“射聲號”被“軍刀號”擊中的概率亦愈高。
若“軍刀號”以艦艏撞擊“射聲號”艦舯――以己之最強撞擊彼之最弱,固然,二者噸位差異,但“軍刀號”也必可予“射聲號”以重創,就算不能將其撞沉,也必能傷其筋、動其骨,叫其不得不退出疆場!
“軍刀號”艦長一咬牙,終究收回了“左滿舵!撞擊‘射聲號’!”的號令。
後船麵中彈、艦艉入水以後,“軍刀號”艦長已看的明白:
又有兩隻敵艦,自那隻不曉得是“龍”、是“虎”、是“豹”的敵艦的左火線趕了上來,據其形狀,應當是“策電號”、“驅雷號”、“馭風號”此中的兩隻,至於噸位――每一隻都兩倍於“軍刀號”不止吧!
不消望遠鏡也能看的清楚:
“射聲號”的艦體,當然較“軍刀號”更堅毅些,不過,這個差彆,並不是質的。
何況,仇敵另有更多的艦隻即將插手戰團!
木殼船的噸位,是有上限的。
如果拚卻一死,能夠予敵以重創,倒也罷了,題目是,這怕是辦不到的!
局麵卑劣至此,不出奇、出險,絕無死中求活、反敗為勝的能夠!
退一萬步,就算“同歸於儘”――
“射聲號”之噸位、火力皆遠勝於“軍刀號”,其身覆重甲,更是“軍刀號”千萬比不了的;另一隻方纔插手戰團的敵艦,一時之間,雖還不能辯白其名號――應當是“龍驤號”、“虎賁號”、“豹變號”三者之一――但僅憑目測,亦知其噸位兩、三倍於己,強弱、眾寡差異至此,持續炮戰,“軍刀號”絕無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