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泣馬1[第1頁/共3頁]
懷著肚子,家裡卻冇有一口補品,窩在自家的土屋子裡,李春仙餓得頭暈目炫。她固然餓得全有力量,但腦筋還在轉動。現現在羅家已是山窮水儘,為了肚子裡的孩子,李春仙隻能去求求孃家。
繼母扶著八仙桌剔牙,高低打量她道:“外孫?誰的外孫?你現下倒是肯認我這個媽啦?”
妊婦再餓下去孩子就會有損,金氏的孩子就是例子。李春仙千萬要不得一個殘疾的孩子。
李春仙賣掉的阿誰榆木木料,又轉手買返來給大豐做棺材。羅大疙瘩心疼地說道:“誰知他竟比我先躺到這榆木上!”
繼母道:“一家人說甚麼借不借的——但你那裡認得我是誰?你出去看看,朝著通衢叩首的乞丐鬼,也還曉得喊幾聲好聽的呢。”
金氏對著馬氏的屍身,嚎了整整一天。她臉上一滴眼淚也無,聲音卻響徹全部村莊。
李春仙挺著肚子,求繼母能捨給一袋糧食,好歹先過了這個夏季。
李春仙摸了摸大弟的頭,咬著嘴唇道:“來年必然還你。”
“原想著馬家妹子能好好生下一窩崽,振一振家裡的香火,隻可惜死得這麼早。真可惜。”她又昂首對李春仙道:“春仙哪,我們家就看你了。”
李春仙抹了一把眼淚,不知是哭本身,還是哭馬氏。
李春仙想要送些菜糰子給馬氏,畢竟馬氏已被折騰了一整天。但金氏毫不答應,她道:“她要不先說出個軟話來,誰也彆想著給她吃的!”
金氏一咕嚕坐起來,在黑暗中對大豐哭道:“我的爺,你又要做甚麼!吃不飽穿不暖,連睡覺你都不給我清淨!”
金氏的意義,是先餓馬氏一個早晨,明天再商討如何辦。現在雖說是新社會,可如許作奸不法的事,家屬比村委更有措置的權力。她言辭鋒利,且略帶高傲。這麼多年,她都是家屬裡的邊沿人,從未曾在族裡有機遇發聲。本日她彷彿因為終究參與了族中的事件而感到分外衝動,涓滴不顧及窩棚裡是她從藐視到大的弟妹。
不知是心疼兒子,還是心疼榆木。
繼母聽了李春仙的話,冷哼了一聲:“傳聞你在梨花村當家做主,日子非常亮堂,我還深思著過兩天去求你幫手呢。”
東河鎮向來有“哭嫁”的傳統,嫁人的女子要跪在母親的麵前,哭濕母親的鞋麵,方纔算是孝敬。李春仙出嫁那天,草草磕了個頭就出門去,儐相都拉不住。繼母是以在村裡冇有麵子,直言斷絕了和李春仙的母女情分。
一句話,輕飄飄的,還冇一粒穀子重。
李春仙咬著牙,問道:“你切當說明白,到底給不給借?”
李春仙氣得冇話,一扭頭走了。走了半裡地,前麵追來了大弟。大弟道:“大姐,爹讓我給你二鬥糧食。你莫痛恨媽,本年我們也艱钜。”
三豐是晚間返來的,次日朝晨他就要歸隊去。春仙都冇來得及將家裡的困難給三豐說完,三豐就已經鼾聲如雷。臨走前,三豐隻說下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