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入獄[第1頁/共3頁]
世人聽了一怔,成四方這個名字倒冇甚麼特彆,後望寨這個地名卻還是第一次傳聞,縣令問道:“後望寨?那是甚麼處所?屬於哪個州郡?”成四方淡淡一笑:“山野小寨,已與世隔斷一百餘年了。”縣令將驚堂木一拍,“啪”的一聲驚響:“胡說八道!大漢高低軍民,所住那邊,所做何事,均記實在冊,你清楚是在當堂扯謊!”
眾衙役領命,將成四方活生生拖出了公堂,押入大牢。大眾見狀,紛繁喝采,隻道天下少了一個奸商。說來好笑,人群當中,一個販子都冇有。
數量如此龐大的卷宗,單憑三人,要將之看完,非花很多時候不成,三小我從淩晨一向看到傍晚,纔將卷宗看完,成果令成四方大吃一驚,卷宗上真的冇有後望寨的記錄。不過後望寨也與世隔斷一百餘年,冇有記錄也是天然,成四方很快就明白了這一點,隻閉上眼睛,仰天長歎了一聲。
這一笑引發了在場合有人的不滿,縣令大怒道:“大膽刁民!公堂之上,也敢隨便發笑?”成四方反而笑得更大聲了:“哈哈哈,我隻是笑我本身笨拙,未幾此一舉到豫州來,怎會在這小處所碰到這類事情?”
驚堂木又是一拍,縣令喝道:“成四方!你一介販子,本本分分做買賣便罷,為何先是傷人,後是殺人,又在公堂之上謊報來源?你到底是誰?”
縣令這句話,隻不過是例行公事罷了,在縣令的心中,成四方已經是一個死人了,以是直接說“再行處決”。
縣令指著卷宗,道:“這些是大漢統統人丁、地點之記錄,本日我便花些時候,找找你所說的後望寨,免得你說我冤枉了你。”說罷,便與縣丞一起翻看起來,為見公允,也讓成四方一起翻看。
現在的成四方便是一個失籍的人,有偷逃賦稅的懷疑,更是一個冇有顛末批準的販子,所做的統統買賣,均是私運,在縣令的問話下,成四方又一問三不知,縣令那裡還會跟成四方客氣?大喝道:“好你個膽小包天的刁民,冇有顛末官府的批準,便擅自行商,你另有甚麼要辯白的?”
縣令冷嘲笑道:“哼哼,如何,冇有記錄吧?我也讓你一起來查閱卷宗了,莫說我冤枉了你。”成四方無言,隻跪在堂上。
每一個被編入戶籍的人,都有本身的木犢,木犢上寫瞭然本身的身份、來自那邊,如果冇有登記,便是失籍之人,官府凡是碰到失籍之人,最簡樸的做法便是錄入卷宗。如果失籍之人犯了國法,那便嚴峻了,因為冇有戶籍,不管是大官府還是小官府,都可隨便措置,就算是殺了埋了,都不消上報,歸恰是冇有戶籍的人,死了誰也不曉得。成四方在後望寨住了一輩子,後望寨又與外界斷絕聯絡一百餘年,大漢如何能夠會有成四方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