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第1頁/共3頁]
“我也未曾見過什物,隻是道聽途說的。”
一見他們,燕目前立即皺起了眉頭。
燕目前嗬嗬一笑,部屬的反應大大出乎了他的預感,表情好似從天空跌落穀底,不免有些失落。
“彆去管朝廷的狗屁律令,身為知縣,我不能眼看著倭寇劫奪百姓,而無動於衷!”
彆說刀明甲亮,威武寂靜,完整就是地痞地痞的做派。
“算了,此次本官就先饒了你。”
再說了,連大周都能製造火器了,那些以擄掠為生的倭寇,不見得就冇有。
“何況,傳聞那些倭寇窮凶極惡,殺人不眨眼,俺們家中另有妻兒長幼要贍養,乾不了冒死的活動。”
“你們當中,誰是張勇?”
這位燕縣令,行事固然莽撞了些,但那顆珍惜百姓,保境安民的心日月可鑒啊!
這的確是一群飯桶,平時領餉錢混日子,現在賊寇來犯,卻隻想著臨陣畏縮。
燕目前剛開口,人群中立馬闖出個八尺高的壯漢,抖了抖袖子,俯身下拜。
“我們縣向來風平浪靜,弟兄們都懶惰慣了,好幾年冇碰過刀槍,恐怕難以勝任。”
可本地一帶,經常有倭寇登岸襲擾,要想對於他們,總不能讓部下扛著刀槍木棍兵戈去吧?
“大人,這是我縣兵勇的名單,由一名縣尉統領,請過目!”
說到最後,燕目前的聲音更加昂揚,氣場實足,把聽得歐陽策心潮彭湃。
歐陽策卻說:“但是大人,朝廷曾明令製止,除了兵部軍器司,任何人不得私造火銃,連火藥配方都是有專人嚴格保管。”
歐陽策撓了撓頭,隨即給出瞭解釋。
“本官在此承諾,下次倭寇來犯,你們每斬殺一個,賜賞銀五十兩!”
一個小縣城裡,俄然呈現了倭寇,算是嚴峻訊息了,賣力治安的縣尉豈會不知,張勇立即照實作答。
“下官張勇,拜見知縣大人。”
“把圖紙送去工坊,讓他們先造幾十支出來,嚐嚐結果。”
好,你們從戎不是為了錢嗎?我就拿錢刺激你們!
“法場上,我們做個伴!”
“今後如果再有倭寇來犯,爾等要打起十二分精力,隨本縣對他們迎頭痛擊。”
他們每個月,也就幾兩銀子的薪俸,日子不說貧困得誌,也是過得緊緊巴巴,現在卻彷彿看到一條光芒萬丈的致富路閃現在麵前!
“違令者,殺無赦!”
可前提擺在麵前,也隻能如此了。
“槍管內裡裝填火藥和彈丸,一下能打出百八十米遠,能力驚人。”
據歐陽策所說,那幫倭寇是比來才盯上南彙縣的,並且事情已然產生,一味的懲罰部屬,冇甚麼意義。
燕目前聞言,幾乎背過氣去,抬腿就踹了一腳。
“大人,您但是難為我們了。”
歐陽策領命,在一堆故紙堆中翻找了半天,才捧出本薄薄的名冊,大要落滿了灰塵,明顯存放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