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八章 華府的特色美食[第1頁/共3頁]
楊橙吃的還算斯文,卡裡三下五除二處理了一份淺顯熱狗,肉腸烤的冇有那麼焦,不曉得跟‘半支菸’有甚麼辨彆。
並且,如果你是一名遊人,隨機攔下本地住民扣問華府最著名的餐廳是那一家?
不過吃法上大同小異,你能夠用麪包沾著吃、抹著吃或者配著一口一口的吃,也能夠淋在米飯上吃,不過在這裡,加在漢堡和熱狗裡吃,纔是最蠻受歡迎的吃法。
明天跟楊橙折騰了大半夜,加上人到中年格外嗜睡,楊橙起床的時候,趙安琪一點反應都冇有,睡得很沉。
上到白gong的仆人,下到窮戶窟裡的癮君子,都難以抵擋熱狗的魅力。
卡內裡對楊橙還是很恭敬的,他冇健忘是誰把本身送到華府來。
進門前,楊橙還發明隔壁另有一家叫作“Ben's Nextdoor”的餐廳,看裝潢應當屬於那種比較正式、比較初級的餐廳,老闆或許是同一小我。
楊橙倒是冇想太多,小我愛好嘛,何況晨跑也不是好事。
冇走幾步,楊橙發明街頭已經開出了很多餐車,正在為夙起上班的人們發賣早餐,種類不過就是那幾種,熱狗或漢堡配一份薯條加咖啡,熱狗占多數,這類小吃簡樸又甘旨,首要的是能夠包管一上午事情所需的熱量,這也是為甚麼熱狗能夠成為百姓美食的啟事。
翌日,楊橙起了個大早,因為要趕在卡裡上班前見麵,一起吃早餐。
兩人約在店門口相見,本覺得來早的楊橙,慢悠悠的來到店外時,發明卡裡已經等待多時了,站在店門外一尊敬愛的熊雕像旁,穿戴一身活動衣,脖子上纏著毛巾,頭頂還冒著熱氣,看模樣是一起跑過來的。
再就是剛出爐的粗薯條,以及薯片。
嚐嚐吧,都是我常吃的,飲料要了可樂。”
隻不過,卡裡這話可就不但是答覆那麼簡樸了,懶惰了這麼多年的晨跑說撿起來就撿起來了?
“我一向都有晨跑的風俗,之前在LA有些懶惰,來到華府後重新撿起來,風雨不誤。”卡裡非常得意的說道。
卡裡說這家店很火,如果出來晚了就冇位置了,因而兩人冇再酬酢,直接排闥進店。
進到店內,卡裡先容說表裡有兩個用餐區,外邊的這個已經坐滿了人,另有人在列隊,此中有很多一看就是外埠來朝聖的旅客,即便還冇吃到甘旨的熱狗,光是站在這裡臉上都已經瀰漫著幸運的笑容了。
等了大抵十幾分鐘,卡裡端著餐盤走過來,坐下來籲了口氣,“在這裡點菜彆說F~B~I,就是觀海同道來了也不好使,跟兵戈一樣。
他冇說的是,來到華府後,他藉機熟諳了很多zheng界大腕,固然比起理查德德斌還要差一些,不過跟著打仗的大guan越來越多,卡裡的眼界開辟了很多,本身就有野心往上爬,又豈會隻吊在楊橙和理查德德斌這一棵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