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什麼東西?[第1頁/共4頁]
“皇上的意義呢?”春荼蘼皺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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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蜜斯,您手裡拿的這是……”坐在馬車裡,悄悄進入皇城的時候,高公公盯著春荼蘼手裡的小匣子問。
“哪有你說的那麼邪乎,不過是身高丈二,臂長八尺的野人罷了。傳聞,還是西突厥王的王弟呢!”
韓恐懼就苦笑了一下,很有些苦楚意,“你對我永久不會做過分的要求,曉得嗎?這實在就是間隔。我懂了,可惜明天賦懂。若你不講理的要求我甚麼,纔是真正的靠近。荼蘼,你為我擋過掌,以是你不欠我甚麼。”
但大唐和突厥畢竟還處於敵對狀況,做為遣送使,是要承擔生命風險的,朝中大官們必定冇有人樂意去。這時候,杜家挺身而出,是多麼救國救民的姿勢。夜叉在明麵兒上是由杜東辰告發的,隨後再由杜東辰親身送走,這就是好大一件功績,東山複興的絕佳開端。和江山社稷比起來,小小的德行有虧,不過是偷娶罪屬為妾,不過是買凶殺人,算得了甚麼?杜家,女的是因愛而不得,生了我得不到也要毀掉的肮臟心機,男的則是要踩著夜叉的屍身重新上位。
“是送給皇上看的。”春荼蘼想了想,很當真地說,“但是臨時不能給您看,因為是很奧妙的東西。見了皇上的麵兒,若皇上點頭,您才氣夠翻開。”
春荼蘼聞言,不等高公公上來拿,本身就站起來,把匣子擺在禦書案上。
“對對,我出去買菜時也傳聞這話。那些突厥商客平時老誠懇實做買賣,吃點虧都不管帳較,比來卻都堆積在一起,籌算去衙門要求,要放了他們的狼神之子呢。冇想到,一個半人半獸的王子,竟然那樣受突厥人的戀慕,隻怕他要當突厥王,百姓也是擁戴的吧?”
“前天我說要求見皇上,祖父幫我帶過話了嗎?”她問。
高公私有如完美麵具一樣淺笑的臉上,有了一絲裂紋。宮外的人去見架,是不能隨便帶著東西的,即使要帶,也得顛末嚴格的查抄。但春六蜜斯身份不一樣,是白相的孫女,得皇上看中,又向來不故弄玄虛,他可不敢不聽這位小祖宗的話,不然真的有能夠吃不了、兜著走。想來這位必不會害皇上的,他就違例一次也冇甚麼乾係。
…………66有話要說……………
不過,連在矮牆那邊洗衣服的粗使婆子都在群情這些,可見全長安對這件事吵嚷得是如何的沸反盈天。纔不到三天的時候罷了,她要的結果已經達到。隻是,她真是聽不得人家如許說夜叉。她非常想上前為夜叉辯白幾句,但想想還是忍了。現在環境特彆,她不能節外生枝。
“天然是說了。”白敬遠點頭,“但皇上仍然是不該聲,以是我也不能詰問。至於說賢王世子,自請了去守天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