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夜班保安[第1頁/共3頁]
我有些不敢信賴的低著聲音問:“張哥,這事情不會是乾啥犯法的事兒吧。”
我揣著身上最後的幾塊錢,足足換乘了兩趟公交車,才總算是到了羅崗路的位置。
直到第三天,我撲滅第一根香的時候,有個老頭俄然來了。
我耐煩解釋道:“大爺,我們這裡都是有規定的,必須有正規的證明和手續才氣領屍身,不能隨隨便便帶走的。”
張主任乾笑了一聲,“實在也冇啥,就是把守我們病院的承平間,彆讓那些屍身出題目便能夠了,因為早晨得跟一些死人待在一起,膽量小點的可不可。”
但老頭完整冇理睬我的話,又問:“能夠把屍身還給我嗎?”
我憋著一股勁兒,心想莫非我李青雲冇這份書念還會餓死?
這些鐵架床上都有編碼,開一張證明便能夠把屍身領走了,也不是甚麼難事
“你這小子倒是會想”張主任笑著遞過來一根菸,解釋道:“放心,犯法的事情絕對冇有,隻是這夜班保安吧,比較特彆,非是你這類年青小夥子不可。”
第三,每天早晨值班的時候都要點香,並且一次點三根,不要多,也不要少,還要燃完了!
最內裡另有一個伶仃的大鐵櫃子,跟鬥室間一樣,明顯就是張主任所說的阿誰有錢人家放的屍身了。
特彆?如何個特彆法?
老頭聽完這話,抬起手從衣服裡抽出了一個老菸鬥遞到我麵前說,“給你。”
除此以外,承平間裡最多的便是一排排整齊的鐵架床,上麵用白布遮住,但模糊能夠看出人形,明顯都是死去的病人。
走投無路的我終究決定找個事情,就跑到了市裡的人才市場轉悠了一圈,成果發明那幫勢利眼要求的事情都高,起碼也要大專畢業,我這類光桿底子分歧適要求。
張主任發給我一套保安服和手電筒,親身帶我去了病院北邊的承平間。
我信誓旦旦的包管必然會做好,實在內心冇如何當回事,這類典禮在故鄉見很多了。
“本年多大,幾月幾號出世的?”
如果說第二個要求還算普通的話,這第三條端方就顯得莫名其妙了,我忍不住笑著問:“張主任,這個就冇需求了吧,我不信這個。”
一向接著點完了三根,我才把香爐收起來,算是完成了一天的事情。
燒香拜佛?還在承平間裡做這類事情?如果給我那些朋友曉得了,指不定要笑的尿褲子勒。
更讓我驚奇的是,這香撲滅後燒出的香灰竟然也是紅色,顯得分外詭異。
這香不曉得是用甚麼質料製做的,竟然是紅色,並且味道濃的出奇。
羅崗路明愛病院,雇用夜班保安一名,要求年青力壯,身高一米七以上,報酬豐富,包吃包住,聯絡電話152XXXXXXX
我深思了一下,這一個月可就六千塊錢了,做三個月能有一萬多,歸去的時候絕對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