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新任澎湖總督【12】[第1頁/共4頁]
鄭芝龍大喜過望,他還冇發明本身被伊雲給忽悠了,這澎湖列島上連人丁都冇有,哪來的民政?至於軍政……實在就是他的海盜軍嘛,本來就是他管的。
好吧,不愛錢的女人,確切值得佩服,但是您也彆愛權啊!這比愛錢高超獲得那裡去?結婚這事兒,還是先講豪情好一些,彆講那些錢啊權的玩意兒。
(注:按照史實,在明朝的時候,朝廷隻將澎湖列島當作大明的地盤,而大員島並冇有被大多數人視為朝廷的國土,實在汗青中,荷蘭人攻打澎湖失利以後,與大明朝簽訂了和談,退出澎湖列島,大明答應荷蘭人占據大員島,因為大明冇有把大員當作本身的國土,直到鄭勝利光複大員島,纔算正式將灣灣支出版圖。)伊雲裝了裝模樣,當真隧道:“這如何行呢?我們大萌國事禮節之邦,有功必賞,你打敗了荷蘭人,立下了大功,豈有不賞的事理,這事兒我做主了,澎湖列島從本日起,歸屬給你辦理,由你出任澎湖列島第一任總督,統統民政、軍政,全數由你賣力,統統官員任免也都由你自行決定。”
現在巨龍舟打得稀巴爛,內裡那些值錢的豪侈品也被炮彈砸得一塌胡塗!伊雲看著破敗的巨龍舟,就有一種在後代撫玩圓明圓的感受,氣不打一處來。
“戔戔一艘船算甚麼?”鄭芝龍低聲對他道:“人家送了我們一片島呢……我們送他一條船,賺大了,從明天起,這澎湖列島就歸我們管了,我是總督,你是副總督,嘿嘿嘿……”
這事兒到現在,仍然持續著……走在大街上,你拿一把石子撒出去,起碼打中十幾個想當官的人……我就有一兄弟,初級打工崽,月支出兩萬多,找了個女朋友,冇想到女方家裡竟然分歧意他們結婚,來由很簡樸,人家的女兒隻嫁公事員,不是公事員休談!我那朋友怒了,公事員了不起啊?淺顯的小公事員一個月能有兩萬麼?那家人就不承諾,答覆他:“這不是錢的題目,咱家女兒又不愛錢。”
又重新給城堡製了個牌匾,大書:“澎湖總督府”,鄭家一門兄弟,全都鎮靜莫名地跟著他跑來跑去,風雲十八芝的兄弟們也個個翻身,從海匪變成了甚麼總兵官、參將、千戶一類的官銜,這些傢夥就像小孩過家家一樣,做了一身官袍,每天穿戴在馬公堡裡閒逛。
“拿阿誰笨女人和我比,是對我的欺侮!”陳圓圓不滿地哼了一聲。
當官這件事,在統統人的心中,都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伊雲命人將這些荷蘭人收編了起來,他籌算把這些傢夥弄到上海綠洲去做伕役,實際上上海綠洲確切需求大量的人手搞開辟,這些荷蘭人能姑息用一陣子,用不了多久,估計荷蘭人就會支派使者來構和救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