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夢溪筆談 - 第14章

第14章[第1頁/共2頁]

林逋隱居杭州孤山,常畜兩鶴,縱之則飛入雲霄,迴旋久之,複入籠中。逋常泛小艇,遊西湖諸寺,有客至逋所居,則一孺子出應門,延客座,為開籠縱鶴,很久,逋必棹劃子而歸,蓋嘗以鶴飛為驗也。逋高逸倨傲,多所學,唯不能棋,常謂人曰:“逋人間事皆能之,唯不能擔糞與著棋。”

盛文肅為尚書右丞知揚州,簡重少所答應。時夏有章自建州司戶參軍授鄭州推官,過揚州,文肅驟稱其才雅,明日置酒召之。人有謂有章曰:“盛公何嘗燕過客,甚正視者方召一飯。”有章荷其意,彆日為一詩謝之,至客次,先令人持詩以入。公得詩不發封,即還之,令人謝有章曰:“度已朽邁,無用此詩。”不複得見。有章殊不料,往見通判刁繹,具言以是,繹亦不諭其由,曰:“府公性多忤,詩中得藜葹艓?”有章曰:“元未曾發封。”又曰:“無乃筆劄不嚴?”曰:“有章自書,極鬆散。”曰:“如此,必是將命者有所忤耳。”乃往見文肅而問之:“夏有章本日獻詩何如?”公曰:“未曾讀,已還之。”繹曰:“公始待有章甚厚,今乃不讀其詩,何也?”公曰:“始見其氣韻清秀,謂必遠器。今封詩乃自稱‘新圃田處置’,得一幕官,遂爾輕脫。君但觀之,必止於此官,誌已滿矣。牢記之,他日可驗。”賈文元時為參政,與有章有舊,乃薦為館職,有詔候到任一年召試,來歲除館閣訂正,禦史發其舊事,遂寢奪,改差國子監主簿,仍帶鄭州推官,未幾卒於京師。文肅閱人物多如此,不複挾他術。

人事二

蔣堂侍郎為淮南轉運使日,屬縣例致賀冬至書,皆投書即還。有一縣令令人,獨不肯去,須責回書,擺佈諭之皆不聽,乃至嗬逐亦不去,曰:“寧獲咎,不得書不敢回邑。”時蘇子美在坐,頗駭怪,曰:“皂隸如此野狠,其令可知。”蔣曰:“不然,審必健者,能令人不敢慢其號令如此。”乃為一簡答之,方去。子美歸吳中月餘,得蔣書曰:“縣令果健者。”遂為之延譽,後卒為名臣。或雲乃天章閣待製杜杞也。

慶曆中,有近侍犯法,罪不至死,在朝以其情重,請殺之。範希文獨無言。退而謂同列曰:“諸公勸人主法外殺近臣,一時雖稱心,不宜教手滑。”諸公沉默。

景祐中,審刑院斷獄,有使臣何次公具獄,主判官方進呈,上忽問:“此人名次公者何義?”主判官不能對。是時龐莊敏為殿中丞審刑院詳議官,從官長上殿,乃越次對曰:“臣嘗讀《前漢書》,黃霸字次公,蓋以霸次王也。此人必慕黃霸之為人。”上頷之。異日複進讞,上顧知院官問曰:“前時姓龐詳議官何故不來?”知院對:“任滿,已出外官。”上遽批示中書,與在京調派,除三司檢法官。俄擢三司判官,慶曆中遂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