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劇院裡的新聞釋出會[第2頁/共3頁]
這恐怕是這個期間最高科技的彙集證據的體例了,當然也破鈔不菲。
這一次,由陸小蔓在一旁做翻譯,把林子軒和季鴻明的對話一句句的翻譯出來。
另有從紐約到波士頓,再到好萊塢,請人用飯,四周馳驅的破鈔。
林子軒任憑季鴻明宣泄心中的憤激,他曉得這是讓季鴻明開口的最好機會。
他還不曉得這個萬象書局就是林子軒創辦的,林子軒之以是這麼說是因為他不曉得道格拉斯錄製的如何樣,還不是和季鴻明翻臉的時候。
你們另有完冇完?
當聽到季鴻明說美國人是傻瓜的時候,記者們氣憤了。
道格拉斯躲在櫃子裡賣力灌音,要確保把聲音錄製清楚,這纔是關頭。
這也是林子軒的意義,既然本相明白,上訴冇成心義,太破鈔時候,隻要季鴻明承認林子軒纔是《白叟與海》作者就行了。
光憑著這一點就不虛此行了,這是個大訊息。
此次美國之行,他賺了很多錢,但費錢更短長,他采辦了有聲電影機,還給道格拉斯一筆豐富的安家費,另有租用劇院和改革劇院。
他給了記者們緩衝的時候,讓他們沉著下來,再次播放影片。
不要看彼得遜狀師很替林子軒著想,可收起錢來決不手軟,打官司可不是省錢的活。
“我們但願能和季先生達成庭外和解,當然也不放棄利用法律手腕。”彼得遜狀師純熟的應對道。
林子軒賺了大抵八萬美圓,已經花的差未幾了,歸去的時候估計還要本身掏錢前程費。
記者們扣問彼得遜狀師今後如何做,會不會持續告狀?
跟著有聲電影這類拍攝體例的提高,法律大將麵對這個困難,或許為了應對這類新興的取證體例,要對法律條則停止點竄。
訊息公佈會由彼得遜狀師主持,他先請記者們和《大西洋月刊》的編輯看一段影片。
“條約還需求海內書局具名才氣見效,一旦見效就會把錢寄給你。”林子軒推委道。
記者們本來覺得這件事已經結束了,冇想到又起波瀾。
紐約有很多小型的電影公司,接下來隻要把這幾分鐘的影片製作出來就行了。
第二遍影片放完,彼得遜狀師頒發聲明,影片冇有顛末捏造和編削,翻譯也都是真的,歡迎任何電影專家和曉得中文的翻譯前來查證。
這就是要放映電影。
但聲音和畫麵的連絡,這就是確實的證據。
如果法院冇有宣判成果,季鴻明必然會更加謹慎翼翼,不會等閒被騙,不∈↗,過此時法院已經宣判了,林子軒也親口認輸了,季鴻明逐步放下了防備。
光有畫麵冇有效,光有聲音也冇有效,彆人能夠以為這是捏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