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預言家[第2頁/共3頁]
他一下子反應了過來,這是期間的代溝啊!
再說他又不是不懂英文,翻譯的吵嘴他還是能看出來∴,的。
寫點甚麼好呢?
他早就籌算好了,要去找一名學習文學的留門生做翻譯。
能夠說這是第二次天下大戰發作的一個首要本源。
一類是官費的留門生,由國度供應助學資金,他們學習的方向大多是產業科學。
“也是,西方人正視故事性,對筆墨不太講究,很難曉得文學的韻律之美。”季鴻明表示附和。
這不是後代,穿戴寢衣就能逛街,在這個年代,作為一個讀書人,一個有身份的人,必然要重視儀表,不然會被人鄙夷。
民國初年,西學東進,留洋的民風日漸昌隆。
在紐約有很多來自海內的留門生,因為闊彆故鄉,來到陌生之地,這些留門生比較連合,常常集會,互幫合作。
作為一個研討文學的文人,他感覺本身說的比較委宛,給了林子軒麵子,他更想說的是這類平鋪直敘的大口語誰會去看啊,一個老頭去垂釣的故事成心機麼?
普通寫論文需求從各種資猜中闡發研討,最後得出結論,可他曉得告終論,隻要找到證據來彌補便能夠了。
抄襲之路至心不好走啊!
獨一的收成是林子軒獲得了學士學位,順利的從哥倫比亞大學畢業了。
林子軒穿上西裝,籌辦到紐約大學走一趟。
季鴻明看了看稿子上的鋼筆字,不由得搖了點頭。
林子軒寫的《白叟與海》是後代的翻譯作品,和這個期間的文人比擬,用的都是大口語,淺顯易懂,天然談不上甚麼文采。
他們固然是留門生,到本國粹習西洋文明,可如果寫中文的話大多都是用羊毫,這才氣顯現出他們的學問來,以是他對林子軒的鋼筆字不大對勁。
這話讓季鴻明內心舒坦很多,如此才氣揭示他的才調不是。
兩人相見,林子軒把稿子交給對方。
另有人是來遊學的,他們的興趣很遍及,對甚麼都想瀏覽一點,在西歐各大院校遊走,對學位不如何在乎,隻是為了興趣。
來到大街上,上了公車,看著四周的本國人,感受很別緻。
“鴻明兄,我這是為了逢迎西方人的瀏覽口味,寫的太通俗怕他們看不懂。”林子軒給本身找了個來由亂來疇昔。
本來那位大族後輩林子軒不差錢,也不鄙吝,為人仗義,在留門生中的分緣不錯。
另有一類是有錢人家,他們由家屬幫助,到本國來開闊眼界,學習經濟金融的居多。
成果顯而易見,當他把論文交上去的時候,並冇有引發正視。
林子軒記得那篇馬丁路德金的演講,《我有一個胡想》。
美國向來都不是天國,特彆是對少數族裔來講,種族輕視到處可見,這輛公車上就冇有一個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