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大規模寫作計劃[第2頁/共3頁]
《誅仙》的話過分魔幻了,估計這個期間的讀者不如何能夠瞭解。
不但因為他喜好趙靈兒這個角色,還因為這部小說比較輕易拍攝成電影,故事情節輕易被觀眾和讀者接管。
向慨然這麼一說,林子軒頓時覺悟。
在民國期間,還冇有仙俠小說這類說法,而是稱為“誌怪小說”。
他挑選了《仙劍奇俠傳》。
這是魯訊在《中國小說史略》中的說法。
把武功換成寶貝,把都會換成星球,把俠客換成修士,但在故事情節的寫法上冇甚麼竄改,都是貧困落魄的小人物通過不竭的奇遇和冒險變得強大。
跟著林子軒的報告,一個以宇宙為背景,星空為疆場,各種法力高深的修士縱橫此中,相互殺伐的故事就如許在向慨然麵前展開了。
他看了看林子軒,感覺此人不愧是寫淺顯小說的大師級作家,隨口一說就是一個好創意。
這類小說以記敘神異鬼怪故事傳說為主體內容,產生微風行於魏晉南北朝。
至於《漂渺之旅》這一類,應當算是進級流的。
這是一部將近500萬字的钜著,此中天劫的設定和修煉體係獨具一格,影響到厥後大部分仙俠小說的創作。
誌怪,就是記錄奇特。
他看過很多後代的仙俠小說,較為著名的算是《誅仙》和《仙劍奇俠傳》。
向慨然的《江湖奇俠傳》很受讀者歡迎,和林子軒的武俠小說分歧,《江湖奇俠傳》的重點在於一個“奇”字,故事情節非常奇崛。
林子軒就隨口拿《漂渺之旅》舉例子。
“我哪偶然候寫啊!”林子軒苦笑道。
這些淺顯小說固然文學代價不高,卻有成為脫銷書的潛質,能夠大賺一筆,還能從中拔取讀者追捧的作品拍攝成電影。
隻要作家設定好了綱領,交代了大抵情節,這些代寫者就能很快的脫稿。
向慨然對林子軒提出的“仙俠”這個觀點比較感興趣,兩人交換,談的比較隨便。
他明白這還是武俠小說,隻是換了一種講故事的體例。
在這個期間的上海,跟著報刊業的敏捷生長,催生出了一批職業作家。
在文學寫作上,好的創意比好文筆更首要,鴛鴦胡蝶派的作家寫出來的小說大多都是一個套路,啟事就是冇有更好的創意。
東晉乾寶的《搜神記》、東方朔的《神異經》、張華的《博物誌》、葛洪的《神仙傳》、許仲琳的《封神演義》、蒲鬆齡的《聊齋誌異》……
為了贏利,或者因為情麵乾係推委不掉,一些著名的作家能夠同時給十幾家報刊寫稿,就算他的寫作速率再快,也冇法滿足要求。
平禁亞欣喜不已,感覺這位大老闆終究開竅了,他早就想找人代寫《射鵰豪傑傳》的續集了,這麼火爆的小說不寫續集實在是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