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以人為禮[第1頁/共3頁]
妾在家中固然也是主子,但卻僅比下人強上一些,乃至不如得寵的管家或故鄉人有職位,如果能生得一男半女,則可入宗譜,職位也會有所上升,要不然連宗譜也入不了。
淩掌櫃一聽這話,嚇得“撲通”就又跪了下來,“王爺,小人不要錢,一分銀子也不要!”
李元利搞不明白於梅娘為甚麼明顯曉得妾的職位低下,卻仍然情願嫁過來,但她既然如此,就申明已經有了心機籌辦,以是李元利也冇有想過為她搞甚麼特彆化,請人按端方去籌辦就行。
大興軍光複湖廣以後,也出台了律法嚴禁任何人以任何藉口蓄奴,本來家中就有的奴婢,由官府出銀贖身,當然隻是意味性的付出一點拿回賣身契,如果家中需求利用下人,能夠聘請,但不準虐待打殺,並且要到官府備案。
這湛元也是增城湛氏族人,倒是湛鳳光薦到府上來的。
他沉吟了一會,才緩緩說道:“既然如此,本王諒解你一片愛女之心,就將她留下罷。不過統統都要遵循端方來,月例也要發,總不能用人不付銀子。”
李元利非常有些不測,這絲綢鋪老闆應當不會連一個女兒也養不起啊,莫非是彆有所圖?莫非是嫌棄女兒家?想到這兒,他眼中就帶了一絲怒意。
明朝中期今後,律法垂垂鬆馳,那些有錢的百姓也開端養奴,不過為了諱飾,都用了收養義子義女等名義,但這些都是小把戲,底子就瞞不了任何人。
現在廣州的漢王府非常寒酸,彆說侍女,連下人也冇有一個,都快被李元利給弄成了虎帳。
到了明末,這類征象更加嚴峻,特彆是災年,很多活不下去的老百姓誌願賣身為奴。官宦士紳之家自不必說,就連比較貧寒的讀書人家,起碼也有幾個書僮、丫環,有些大戶人野生數百個奴婢也不希奇。
“這麼小小的一個孩子,一年能花消你多少銀子?你竟然就要她出來做事贏利?”
正妻才氣叫娶,妾隻能稱為納,一字之差,能夠看出二者職位的截然分歧。
“昨日王爺府上的管事去敝店采購布匹,小人才知王妃身邊竟然冇有人服侍,以是小人纔想讓女兒來服侍王妃娘娘,請王爺開恩收留。”
昨日他從王府管事湛元口中得知王爺的如夫人還冇有侍女的時候,他就動了心機送女兒進王府,一則能夠幫他處理煩惱,二則能夠在王府裡學點端方,再過幾年也能找個好人家。
本來這淩掌櫃的父親崇禎年間便在這壕畔街開絲綢鋪,清兵前後兩次攻占廣州,不但搶光了他家裡的財帛賄物,並且還殺死了他父母妻兒,他背上也被砍了一刀,抱著當時才七歲的女兒跳進濠水才逃得一命。
冇想到起首來王府“送禮”的竟然是壕畔街一家絲綢鋪的老闆,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他用來“送禮”的阿誰十二三歲的小娘竟然是他的親生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