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破壞行規[第1頁/共4頁]
蔣傑給嶽肅提出一條權宜之計――小懲大誡。嶽肅不知如何懲戒,趕緊出聲尋問。蔣傑微微一笑,答道:“所謂小懲大誡,實在就是在此案上,就事論事。李家既然冇有造反的證據,大人也不必為其陰養那麼多武裝而犯難,這年初,哪個大販子不養很多保護和伕役,李家也就是養的多了一點,還談不上造反。是以加以懲辦,實在不當。但聚眾械鬥,屬證據確實,不如就按聚眾械鬥,打傷性命來予以量刑。不過打死的是夷人,以是在量刑方麵,大人能夠自加衡量。”
想安然的過這片海疆,隻要給十八芝的老邁鄭芝龍交白銀五百兩,就能不被搔擾,誰要敢再劫,便是和鄭芝龍為敵。鄭芝龍權勢最大,他的話,很多海盜都要買賬,來往的商家,為了保個安然,都事前把銀子送到鄭大老爺處。
以往倒是安然無事,可自從孔、毛二人得了嶽大人的準予,出外緝私以後,事情就不是如許了。不管打冇打鄭芝龍的燈號,歸正看到的,都會上前攔下,特彆是打著燈號的,隻要碰到,更是不會倖免。如許一來,鄭芝龍的威望是妒忌降落,很多商家都跑到鄭芝龍地點的海島讚揚,說憑甚麼我們交了銀子,船還會被劫,這到底是如何回事,你得給我們一個交代。不然的,大師夥今後寧肯繞遠,也不再你這片海疆走了。
現在案子已經明朗,格林也不是那麼首要,嶽大人對本國人也冇有甚麼好印象,死了也就死了,本籌算將格林給打發走。可就在這個時候,毛有見前來稟報,英國人的海船出了點弊端。
以是,凡是有這類任務,海軍官兵是爭前恐後,排不上號的,都要委曲好半天。就是如此,官兵的好戰心機,被晉升了很多。
作為海盜,也不是每天悶頭就是搶,如許的話,誰還敢打你這裡顛末。以是,海盜也本著和藹生財的理念,隻要你交上必然命目標庇護費,就保你平安然安的通過。海上貿易,風險大的同時,伴跟著的有高額的利潤。是以,大師夥才捨生忘死的出海。誰也不想真的去死,能爭來錢,也但願有命花出去,因而,對於庇護費的這點銀子,大師夥也就不憐惜了。
商家天然不知是誰劫的,因為嶽大人在搶貨以後,船上的俘虜,全數打入縲絏,冇有人能出外送信。商家不曉得,鄭芝龍天然也不曉得,他先前還覺得,是這片海疆上的一些小魚小蝦,餓急眼了,才冒著風險脫手。
歸正朝廷有明文規定――禁海。如許的話,凡是在海上的船,明朝人的,就冇有合法的,搶了也能夠算是查抄。本國人的就更不消慣病,誰叫你冇事往這跑的。
*******************************************************出來混都是有端方的,海盜也有海盜的端方。但是,這個端方隻是十八芝本身立的。誰叫人家在這片海疆上,拳頭最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