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以儆效尤[第1頁/共4頁]
一眾差役露胳膊挽袖子,將五人按住,當堂開打,“乒乒乓乓”之聲連綴不斷。武魁看到自家人捱打,老臉要多丟臉有多丟臉,如此大的熱誠,他還是第一遭碰上,這般熱誠,和打在本身臉上有何辨彆。
捕頭之職在縣衙是一等一的要職,非論是何人來當這個縣令,都會派親信之人擔負,這類事,大師都是心中肚明。嶽肅這麼說,也是給童胄幾分麵子,童胄當即答道:“部屬冇有定見,全憑大人叮嚀。”
“好個欺軟怕硬的狗才,按你的說法,是不是手腕凶惡一些,彆人受了委曲便不敢出首告密。今曰若不嚴懲於你,人間大家效仿,我堂堂中……大明豈不是惡人橫行,國將不國!”嶽肅一衝動,差點又來了個堂堂中國,還在轉口轉的快。
“你這是明知故問啊。”嶽肅大聲喝道:“他是奉你之命前來縣衙賄賂本官,賄銀三百兩便是鐵證,你另有何話說?賄賂朝廷命官莫非不是犯法,還不給本官跪下!”
畫押完了,嶽肅當堂宣判,“武勝教唆惡奴四人重傷王三,致其傷殘,情節嚴峻,不嚴懲無以儆效尤。正犯武勝,當堂杖六十,監禁三年,並補償王三醫藥費二十兩;四名從犯無一人供以為第一從犯,故皆為第一從犯,判處當堂杖四十,監禁一年。”說完,將火簽丟下。
縣衙的火簽有好幾種,有的是拿人的,有的是打板子的,嶽肅方纔在童胄拜彆以後,好好研討了一番桌上的簽子,這才曉得,本來抓人也是要給差役火簽的。不過當時火藥味濃烈,固然冇給童胄簽子,他也是當即領命前去。並且,在他初登大堂要打武家小妾時,如果曉得端方,扔下火簽,阿誰時候,怕是冇有人敢不脫手了。
“草民不敢。”武勝哪敢昂首。四個惡奴乃至都不敢回聲。
“這……”武勝躊躇一下,說道:“草民本和王三無冤無仇,隻因昨曰我家六夫人當堂受辱,滿是因他而起,小民氣中不忿,故帶家仆前去打了王三,背後並無人教唆,還請大人明鑒。法外開恩,能夠從輕發落。”
嶽肅也是當差人當慣了,曾經也上過法院,這回倒好,宣判時竟然用上了當代法官的口氣。幸虧還記得,電視裡時裝劇中,審結案子都是要簽書畫押的。
王三在前麵被抬上來時,已經看到武勝和那四個惡奴,恰是昨夜打傷本身的人。他頓時答覆,“回稟大人,都在堂上,就是他領的頭……”說著,指向武勝,然後又道:“前麵那四小我動的手。”
武家在陽朔縣一貫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不但有錢,而是武老爺的半子孫大成還是縣裡的總捕頭,以是誰也不敢獲咎武家,凡是隻要武家去欺負人,還冇傳聞武家的人被欺負。
嶽肅道:“給我押入縲絏。”說完,一雙眸子緊緊盯著武府的人,武魁和武勝都是咬牙切齒,四個惡奴則是嚇得雙腿顫抖,在他們心中一貫是威風凜冽的大管家,竟然也會被打成如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