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議會[第4頁/共7頁]
回到內閣,嶽肅調集閣臣,將本身的定見說了出來。閣臣們聽了以後,各自產生分歧的設法。君翼黨的官員以為,嶽大人這是如何想到,這麼做不是較著減弱本身的權益麼。而彆的兩黨,也在迷惑,當然,這個發起,對於氣力最弱的伊洛黨來講,還是很無益的,不然的話,他們想要登下檯麵,短時候內,底子不太能夠。君佐黨則是以為,這麼一來,君翼黨的權力消弱不說,自家的權力也一樣會被減弱,實在搞不懂,嶽肅的葫蘆裡,到底賣的甚麼藥。
這一次立法,嶽肅可做的非常詳細,此中第一條叫作,皇權天授,崇高不成侵犯。第二條叫作,軍隊歸皇上統統,兵部與五軍都督府分掌。第三條叫作,三品以上官員,含正三品,凡是委任、升遷,許由議會通過。第四條叫作,保護黨派權力,各黨派成員犯法,不觸及黨派,不管成為內閣首輔,內閣當中必必要有彆的黨派的官員在閣監督。第五條叫作,內閣首輔一職,必須由君翼黨、君佐黨、伊洛黨三黨派官員出任,其他官員,不得介入……法律一共三百多條,能夠說是窮內閣、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之力,好不輕易纔想出來的。既儲存了之前大明律的內容,又重新增加了很多,光這個活,就忙了三個月。最後一條,是此法規在建立以後,任何人不得私行點竄,增加、減少必須通過議會投票,票數超越七成以上方可點竄。
販子們對增設港口的事情,特彆感冒,一個港口,較著不敷用,都往曰照跑,實在太折騰人,但現在也是冇有體例,就這麼一個港口,不走也得走,如果開設兩個,大師夥就能輕鬆很多。
“這個軌製的構成,我等能夠接管,也能夠遵循這個法則行事。但跟著年代的變遷,這個軌製可否儲存,實在冇法肯定。以是,朝廷是不是應當再建立一個法則,用來庇護眼下這個軌製。”亓詩教說道。
“微臣遵旨。”
內閣官員倒是當真賣力,一個一個的細心核閱,嶽肅有話在先,凡是那些滿嘴之乎者也,寫不出本質內涵東西的,一概甩出去。這類人不在少數,很快掃出去三分之一,剩下來的,倒是寫的明白,上任以後要做些甚麼。不過,內容空洞的,也要剔除,選得就是最實在的,終究,十名流選出爐,呈交給張嫣過目。
“卿家說的很有事理,隻是不知詳細如何做。”張嫣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