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巧斷命案[第1頁/共4頁]
明天童胄帶回這麼多人犯,當然引發銅仁城內百姓們的重視,大師紛繁跑到府衙二門看熱烈,看到嶽肅輕描淡寫地告終一樁公案,各個鼓掌稱快,大聲喝讚。
“回大人,完整失實。”三人一齊答道。
“回大人,張明義純屬誣告好人,他哥哥張明仁夜間偷入我府,企圖盜竊,被當場打死,鄰居周季、武三等人親眼瞧見,大人不信,可問他們。”劉勝大咧咧地說道。彷彿本身站著天大的事理。
“讓他們畫押!”
顧敏年紀六十四,是個乾癟的老頭,進士出身,在大興縣做了七年的縣令。其官聲不錯,是個廉吏,但為人陳腐,不能算個乾吏,凡事隻曉得照本尋章的去做。
“回大人,小民當時在家睡覺,半夜裡劉府來人將小民叫過府去,和我一起被叫去的另有鄰居武三等人。我們去時,見張明仁已經被綁,他夜間私入民宅,不是盜竊,又是何為。”周季說話時,一向低著腦袋。
張明義答道:“回大人,是草民。次曰天明,草民見兄長一夜未歸,嫂子焦心萬分,便到劉府探聽,成果劉府的人將哥哥的屍身丟出,說哥哥夜入劉宅,被當場打死。小民不信,知兄長白曰裡是跟趙五到劉家還錢,就找他尋問,他將事情原委訴與我聽,我一怒之下告上縣衙。誰知縣令大人提審之時,趙五卻變了口氣,隻言未與哥哥去過劉府。”
“回大人,完整失實。”劉勝萬冇想到,這位知府大人和縣令顧大人一樣,都是這麼好亂來。
周季等人說出納賄做偽證的真相後,嶽肅冷哼一聲,說道:“照你們這麼說,你們在那天早晨並未看到活著的張明仁,隻是被劉勝打通,到衙門做偽證了。”
“讓他們四個畫押。”
“草民張明義,係死者張明仁的弟弟。”
一乾人犯全數畫押完了,嶽肅當即宣判,“劉勝欺詐不遂,打死性命,拉攏人證,按大明律判斬監候;關羽身為劉府護院頭子,帶頭打死劉勝,依律判斬監候;張大、王三小、魯小明、李進係打殺劉勝之從犯,比擬正犯法減一等,判放逐薊鎮;趙五知情不舉,公堂之上做偽證,矇蔽視聽,有礙公允,較正犯法減一等,判放逐遼東;周季、武3、楊7、朱小寶,收受賄賂,當堂做偽證,矇蔽視聽,使好人蒙冤,判罰冇統統賄銀,另每人罰銀二十兩充公,杖八十,監禁半年,以儆效尤!”
“鄙視官府,莫非不算犯法,那在你們眼裡,甚麼算是違法!給我重重的打!”
一回衙門,嶽肅當下升堂,從童胄口中得知顧敏的官聲後,對於這陳腐的白叟,他也不想多加非難。在公堂之上,顧敏慎重地給嶽肅見禮,嶽肅請他落座旁聽,其彆人犯全數跪於階下。
童胄第一眼看到顧敏的時候,看著老頭麵帶菜色,不像平常官吏那樣滿臉油光,就知不是贓官,隻一探聽,便已肯定。暗想,這位顧大人之以是冇法斷明此案,定是隻記得律法上那條夜入民宅,頓時打死勿論,卻不曉得如何變通,是以被小人捉弄。比及了銅仁府,讓我家大人教教你如何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