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巧斷命案[第3頁/共4頁]
“回大人,張明義純屬誣告好人,他哥哥張明仁夜間偷入我府,企圖盜竊,被當場打死,鄰居周季、武三等人親眼瞧見,大人不信,可問他們。”劉勝大咧咧地說道。彷彿本身站著天大的事理。
“哼!”嶽肅大聲喝道:“如果世人皆如你普通,怯懦怕事、自擅自利,那國法何存,天理如何蔓延,死去的張明仁要到那裡去討公道?”
“讓他們四個畫押。”
想到這裡,周季第一個說道:“大人,草民冤枉呀。那天早晨,草民並不在家,第二天早上返來,才傳聞此事。劉勝給了我十兩銀子,讓我上堂如此回話,還望大人明鑒呀。”
論述結束,嶽肅令他簽書畫押,再次問道:“關羽、張大、王三小、魯小明、李進,劉勝號令你們對張明仁動手時,是誰第一個動的手?”
“草民張明義,係死者張明仁的弟弟。”
宣判完了,嶽肅再次將驚堂木一敲,說道:“將犯人一概收監,退堂!”
“本官審案,豈容你來多嘴,若再私行多口,休怪本府治你個鄙視公堂。”嶽肅說完,瞪了張明義一眼。他並冇有去問中人趙五,因為顧敏已將當時堂審的供詞拿來,趙五矢口否定白曰陪張明仁前去還錢。現在尋問,也是多餘。
他看向證人周季,問道:“周季,依劉勝所言,張明仁夜入劉府盜竊,你是親眼看到的了?”
張明義答道:“回大人,是草民。次曰天明,草民見兄長一夜未歸,嫂子焦心萬分,便到劉府探聽,成果劉府的人將哥哥的屍身丟出,說哥哥夜入劉宅,被當場打死。小民不信,知兄長白曰裡是跟趙五到劉家還錢,就找他尋問,他將事情原委訴與我聽,我一怒之下告上縣衙。誰知縣令大人提審之時,趙五卻變了口氣,隻言未與哥哥去過劉府。”
“是,大人。”周季、武三等人還是一口同聲。在縣衙大堂上,他們也是如此答覆。遵循大明律,夜入民宅,頓時打死勿論。在他們心中,憑著這條,張明仁被人打死,也是白死。
但是,他的話剛一落定,卻聽堂下有一人呼道:“大人且慢退堂!我有要事告發!”
但他想錯了,嶽肅並冇問他,而是大聲說道:“張明仁夜入民宅盜竊,依律並不該死,劉府將其禮服,私即將人打死,理該償命,判斬監後。關羽、張大、王三小、魯小明、李進係從犯,刺配遼東放逐。周季、武3、楊7、朱小寶知情不舉,罪減一等,刺配薊鎮放逐。讓他們畫押。”
“草民關羽,係劉府護院頭子。”“草民張大,係劉府護院。”“草民王三小,係劉府護院。”“草民魯小明,係劉府護院。”“草民李進,係劉府護院。”“草民周季係劉府鄰居。”“草民武三係劉府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