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手腳[第3頁/共4頁]
交代了人犯,張用被扶進肩輿,四個小廝則是被搭到頓時,趴在上麵。然後,兩家的班頭客氣兩句,府衙的人,便帶人分開。看他們走的方向,是西門,應當是去成都。
這差役氣度實足,彆看都是當差的,但在府衙當差,就是比在縣衙當差有優勝感。
“本來如此,殲殺性命,按大明律該當何罪,你也曉得!更何況,還在公堂之上,裝瘋賣傻,幸虧被堂下百姓戳穿,不然的話,豈不是叫你瞞天過海,清閒法外。來人啊,讓他簽書畫押!”吳如夢大聲說道。
不一會工夫,從縣衙裡走出一個班頭,那班頭一出門,就抱拳說道:“本來是成都府的弟兄,我家大人已然看過公文,現在派我帶著諸位,前去縲絏提人。請隨我來。”
“小民不是……”張用已經被人打服了,咬著牙說道。
在護兵在後跟著,一向跟到大牢門口,隻見大牢內裡,正停著一乘肩輿,看來府衙的人,早就來到大牢這邊等著了。猜想府衙的公文到來提人,縣內裡也不敢不給。
差役當下行刑,八十板子打過,四個小子全都被打的昏死疇昔。吳大人叮嚀一聲,叫人將四人押入大牢,也不找郎中醫治,歸正如果棒傷發作,死在牢裡,也隻能算你們不利。本縣都是按大明律辦案,你接受不住,能去怪誰。
嶽大人的名頭,吳如夢當然也傳聞過,心中甚是佩服,當下表示,想去大營拜見。但金蟬隻說,總督大人身材睏乏,到此隻是打個號召,不想驚擾處所,貴縣就不消去了。
想到這裡,童胄帶住嘶韁,冇有再持續往前走。他想看看,縣衙裡的這位吳大人會不會把人交出去。
書辦將寫好的供詞取來,張用咬著牙,簽書畫押。心中對那些打本身的人是阿誰氣呀,老子和你們無冤無仇,你們多管甚麼閒事。但是,他那邊曉得,打他的那幫人,實在就是吳如夢安排的。
總督大人交代下來的事情,吳如夢哪敢怠慢,並且金蟬說的清楚,不消你們縣裡掏錢,是總督大人這邊本身出銀子,以是,吳大人更是義不容辭。
“張用殲殺性命,公堂之上,裝瘋賣傻,遵循大明例律,該當問斬。來人啊,將他關入死囚牢!待本縣將檀卷送抵有死,秋後問斬!”吳如夢當即宣判,張用被判了秋決,接下來,吳縣令又看向方纔捱了二十大板的四個小子,大聲說道:“爾等四人,知情不舉,反教唆案犯裝瘋賣傻,可否知罪?”
二人此來的任務,是告訴簡陽縣,總督大人在城外安營,城內不必大驚小怪。但眼下這麼多人,也實在不好亮出身份,臨時等在這裡,待二門外的百姓推出,才欲找差役傳話。
“小民知罪……”四人咬牙答道。
“是,大人!”先前被攔住的兩名差役,承諾一聲,就出來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