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送上門[第1頁/共4頁]
“咚!”“咚!”“咚!”“咚!”……兩天後的早上,嶽肅一如既往地鞠問宮家的下人,不過還是冇有審出甚麼有代價的線索,也冇有找出可疑的人。俄然間,門彆傳來伐鼓之聲。
嶽肅的火簽,在河南地界,有了一個代名詞――勾魂令。凡是見到這火簽,被嶽大人請走的,根基上是有去無回。通許縣令黃公胥天然也傳聞吧,當看到嶽肅的火簽時,一雙腿都嚇得直顫抖抖。
巡撫大人請你一個芝麻綠豆大點的七品縣令走一趟,誰敢不從。黃公胥就算再驚駭,也得走呀,如果不去,不就是公開造反。
對抄家的人來講,這是常例,嶽大人是峻厲,大頭冇人不敢去動,可針頭線腦的,總能漏出點吧。這等事,童胄是做老捕快的,天然是明白,他的原則也是一樣,成箱的金銀珠寶誰敢去動分毫,就砍誰腦袋,零瑣細碎翻出來的,睜隻眼、閉隻眼也就那麼的了。
“你這事辦的很潔淨,彆說是嶽肅,換做任何人,應當也不會起疑。隻是,你是如何想起這主張的?”窗前人淡淡地問道。
“小民現在仍居豎崗鎮,在一家小酒館幫手寫寫算算,聊以餬口。不過對田莊上的事,還是曉得一些。傳聞先前宮大人隻派了一個管事的在那打理,收取田租,可就在前不久,有很多人搬了疇昔,不過都是做甚麼的,那些耕戶也不清楚,隻說彷彿是宮大人的家人。”田秋來照實地說道。
“多謝大人。”
“童胄、殷柱安在!”
通許縣距分開封不過九十裡,童胄、殷柱在田秋來的指引下,當天早晨就來到豎崗鎮,他們也不歇息,直接突入本來的田宅,開端拿人。
巡撫衙門的鳴冤鼓,打從嶽肅到開封,這還是第一次敲響。嶽肅豈能怠慢,當下命人將堂上的宮家下人暫行收監,傳伐鼓鳴冤之人。
“回大人,小民姓田名秋來,家住通許縣豎崗鎮,蒙祖上蔭德,家有良田千畝,房屋數十間。兩年前,因本縣縣令之子黃楚雷來鄉間玩耍,碰上耕戶楊小四與其老婆,他見楊妻貌美,欲加非禮,楊小四冒死禁止,令妻先走。其妻慌不擇路,逃入我家宗祠,藏匿此中。黃楚雷帶惡奴追至,各式尋覓不到,一怒之下,砸了宗祠。趕巧小犬帶著仆人在外收租,途徑宗祠,見如此景象,是勃然大怒,未問對方名姓,便大打脫手,將黃楚雷打成重傷。就是以事,小民帶白銀千兩到縣府賠罪,黃大人明麵承諾,不再究查,誰料在不久以後,鎮上出了一樁命案,黃大人抓不到凶手,卻硬說是小犬所為,將犬子押入大牢,各式酷刑逼供。草民無法,又送去白銀千兩,可此次黃大人說我賄賂朝廷命官,重打了我四十大板。不出兩曰,犬子被屈打成招,定成極刑。小民年齡已高,隻這一個兒子,為責備他姓命,不吝傾家蕩產,賄賂知府宮大人。宮大人收了我的祖宅、地步,承諾為犬子昭雪。公然,不出兩曰,縣衙說真凶業已拿獲,犬籽實屬冤枉,無罪開釋。小犬出獄之時,是遍體鱗傷,奄奄一息,我當時產業散儘,隻能將他接回暫住的草舍當中,然後去請郎中前來醫治,哪曾想,待我與郎中返來之時,犬子已然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