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縣令選舉(上)[第2頁/共4頁]
從燕京趕來參選的進士、舉人們個人來到總督行轅,嶽大人是甚麼身份,天然不會親身出門驅逐,隻是叫請到正堂說話。
如何鼓吹呢,他先是謄寫了很多文稿,把本身參選縣令的事情寫的明白,接下來就是寫本身如果被選中當了本地縣令,會如何管理處所。如理清訴訟,訴訟方麵,對於百姓來講,非常首要,縣裡就這麼一個衙門,打官司都在這裡,縣令能做到不偏不倚,便是好官了。接下來另有,龐舉人所參選的縣是嘉興府海鹽縣,海鹽縣就在海邊,漁業發財,多是漁民,以是龐舉人在上麵寫著,本身當了縣令必然大力鼓勵漁業,在海邊興建船埠,便利船隻停靠。
嶽大人的話,世人不敢違逆,彆看不明白嶽大人的心機,但是話中的意義,倒是明白了。先去報名的縣裡體味一下,這有甚麼好體味的呀。進士、舉人一個個迷含混糊,但也隻能點頭應是,拿著盤川盤費,前去本身參選的縣裡。
本來,在這幫人從杭州分開以後,嶽肅就給各知府衙門發去行文,行文的內容是,待到半月以後,各應選士子趕到府衙以後,知縣推舉便行開端。第一項,曉諭百姓,讓該縣百姓全數曉得此事,做好推舉籌辦,凡是十六歲以上男丁,都可具有一票推舉之權。這個年初,男尊女卑,嶽大人固然是當代人,也不能一下子突破這個傳統,以是,隻給男丁推舉權,女的麼,臨時就算了。當然,這年初的女姓也不敢去計算,更不敢去爭奪甚麼。第二項,推舉時候為一個月,前二十八天不必投票,隻叫參選之人自行儘力,獲得百姓的承認。待到第二十九天,在一起投票。府衙、縣衙、以及嶽大人共同調派差役前去縣裡統計選票,選票為不記名投票,但是要當場投完,當場在百姓麵前宣讀票數。要曉得,這年初交通不便,推舉比較費事,縣城裡的百姓有推舉權,城外各州裡的百姓也有推舉權,這得出動多少人力,能夠說,單去一個鄉裡監督選票,估計就得十幾小我,全部下來,也夠上千人忙活的了。
(未完待續)
浙江富庶,天下馳名,特彆是出缺的這十三個縣,冇有一個是窮縣,比方說杭州府治下出缺的三個縣,餘杭縣、臨安縣、昌化縣,那都是敷裕的處所,當縣令能來這等處所,完整能夠用肥的流油來描述。
“嶽大人,不是挨個縣選嗎?按您的意義,是不是我們每小我隻能應選一個縣的縣令呀?”有一小我謹慎地問道。
嶽大人的號令公佈下來,那些應選的士子也都懵了,如何回事,還能再歸去一趟。如何獲得百姓承認,很多士子都不明白,實在這個事理很簡樸,就是拉選票唄。嶽大人奉告回到縣裡,那就歸去吧,歸正也是公費,全當旅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