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金允浩的選擇[第1頁/共4頁]
公眾對槍支利用環境非常看重,乃至達到了刻薄的境地。
曉得了宋恩智偷偷摸摸的給金允浩影印了一份卷宗,申東海的麵色這才和緩一些:“哼,算她另有點心。”
他要把事情鬨大,鬨的人儘皆知,讓這件事情成為言論中間,讓公眾成為這件事情的決定者,決定是否要辭退他。
他曉得此時不管本身說甚麼,都冇用,搞不好還會被曲解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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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清了羅文山的態度後,金允浩冇有懊喪,反而鬆了一口氣。
金允浩露著自傲的笑容,言語鏗鏘有力:“是的!我不悔怨!
對於遲誤了阿誰劇組拍戲,我表示歉意,但是如果讓我重新挑選,我還是會鳴槍表示,以最快的速率趕到現場,庇護證人的安然。”
金允浩臉上還是掛著笑容:“嗬嗬,不好認識,讓你難做了。……屁王,我們走吧。”
金允浩嗓音沙啞的連續串說出幾個為甚麼,將在場的一牢記者問住了。
嗬嗬,真是當我好欺負是吧。
各位,再見!”
金允浩冇有過分糾結這些人的態度,也冇阿誰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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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金允浩本不想答覆記者的發問。
金允浩笑著搖了點頭。
現在已經不止是一個查察官開槍的事情了,顛末金允浩剛纔的發言,已經上升到對警務職員配槍、利用槍支需求性的會商了。
明天上午9點,大查抄廳就要公佈對他的辭退決定,如果不能這之前竄改局麵,他的查察官宦途,也就到此為止了。
環境已經壞的不能再壞了!
要做的事情,另有很多!
因為他的心態太好了,出過後太平靜了。在作案未果被人打傷後,竟然能保持平靜,反而阿誰狀告見義勇為的青年。他向來就冇有碰到過心態這麼平靜的淺顯犯人。
趨利避害,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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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得開,瞭解宋恩智的難處,對方做到這個程度,已經非常夠認識了。
以是在對方膠葛的環境下,我做出了鳴槍表示的決定。
我曉得這是他的事情職責,可庇護證人安危,也是我身為查察官的事情職責。
看看吧,現在內裡執勤的警務職員,他們帶的都是些甚麼設備——繩索、警棍、手銬!
為甚麼?”
不錯,我曉得因為我呈現和我開槍的原因,遲誤了阿誰劇組的拍戲進度。但是,遲誤他們拍戲與證人的安危比擬,我想後者更加首要。事情遲誤了能夠彌補,但是證人遭到傷害後,倒是冇法彌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