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新案子[第1頁/共4頁]
申東海越說越憤恚,最後乾脆跳起腳,吼了起來。
被告是明天淩晨5點被警方扣押的,現在是下午5多點,也就是說,留給我們調查案件、做出判定的時候隻要12個小時。因為被告未滿20歲,屬於未成年,是以本案有些特彆,需求儘快措置。□,”
“金允浩查察官,有一個案子要交給你。”羅文山跟金允浩酬酢幾句後,直接遞給他一本卷宗,交代道。
金允浩點了點頭,表示瞭解。
報告完根基案情後,金允浩總結道:“這個案子的關頭點,在因而否能在有限的時候內,找到那名被性侵的女性,證明被告的說詞和明淨。”
被告:男,19歲,高中畢業,被控告是本案的施暴者。
申東海點了點頭,表示認同,倒是一旁的尹國洪沉默了一會後,收回了分歧定見:“金查察官,這隻是被告的雙方麵表述,不能認定為究竟,您的調查方向有待商討。”
看到金允浩點頭接下結案子後,羅文山拍了拍金允浩的肩膀,安撫道:“不要故意機承擔,有甚麼不懂我隨時來問我,我替你把控最後那一道關卡。”
羅文山之以是將這個案子交給第一天上班的金允浩,一是,辦案人手確切嚴峻。二是,想藉此磨練一下金允浩措置限時類案件的才氣。
看到尹國洪辯駁金允浩,申東海第一個不樂意,嗆話道:“調查方向如何就有待商討了?隻要我們調查清到底有冇有這個‘被性侵的女性’,便能夠判定到底是誰在扯謊,本案也就結束了。這有甚麼不對?”
殺人案,放火案,那都是大案子,如何會交給一個第一天上班的查察官來辦,冇長腦筋?
這是誠懇來玩我的是吧?
金允浩趕到江南地檢廳後,立即被首席查察官羅文山叫了疇昔。
尹國洪想了想,發問道:“四周的監控呢?”
羅文山解釋完案情後,又對金允浩說道:“目前我們刑事部有6位辦案查察官,人手嚴峻不敷,並且彆的人手中都有案子,抽不出身,以是隻能費事你了。”
尹國洪陪著笑容,對申東海說道:“嗬嗬,是,申調查官你說的是冇錯。但是你健忘了最首要的一點――我們時候不敷!
金允浩強忍著肝火,扣問道:“你有很首要的事情麼?”
聽到尹國洪最後憋出來這麼句話,金允浩整小我都斯巴達了。
金允浩此時冇表情打理犯二的申東海,直接調集大師開會,會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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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他纔會將這個案子叫給金允浩。
尹國洪搓著雙手,撇著辦公室內的石英鐘,很不好認識的說道:“嗬嗬…金查察官,阿誰…到了放工的時候了,您看我是不是能夠先歸去了。”